• Yow Tim,
    shall by too dull doll by too jack won,
    dolphin long can Jim shall by too low,
    shall by too when dull low, doll car low,
    dolphin long doll Ham Eason
    “more power!”


    下面是中文课文。


    有天
    小白兔到大白兔家去玩
    大灰狼看见小白兔了
    小白兔闻到了,躲开了
    大灰狼大喊一声
    莫跑

    Tag:
  • 2009-07-04

    罗大炮轰轰轰 - [时势]

    必须说我还是挺喜欢Roddick的,很cute,尤其是瘦了15磅之后,两小眼儿对的更厉害了,但是很可爱,难怪美国人那么喜欢他。那天记者招待会问他,打英国人的最爱Murry有啥感想啊,Roddick说,哦,现场气氛肯定会特别热烈,特别好啊,大家叫Andy加油的时候,就当作是叫我好啦。

    今天Roddick打的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技术糙了点儿,动不动就不过网,要么就出界,但还是把Murry给打败了,精神可嘉啊。这些年Roddick进步了不少,尤其是从几年前的乱世坚持下来,撑到现在,居然越战越勇,排名到第六,还是很不简单的。报纸上评价他over-achieved,我觉得他这个劲儿很了不起,天分有限,可是使劲儿挣吧挣吧,前两天打败休伊特,今天打败Murry,而且中间几次破发又被破发,打成抢七,居然还赢了,很神奇,很赞。这要让我妈知道了,就该说人贵在奋斗,只要奋斗,认真奋斗,就一定会有回报。要不怎么今天头条标题是:“American Dream”,我现在基本觉得American Dream的意思就是敢dream,甭管什么都敢dream,别人就很佩服你了。万一不小心还成了,那就是民族英雄,例如奥巴马。

    费德勒今天也赢了Haas,评价说Haas打的很不错,还是falls to Federer。那天我们还在讨论费德勒面对发球机器卡洛维奇会怎么样,大猫自信的说,那些担心的人都是因为不了解费德勒,只有他最了解,费德勒肯定没问题。当然事实最后证明了费德勒是没问题。

    后天费德勒打罗大炮,Roddick有次对记者辩解说自己不是发球机器,“我跟那些发球机器的区别是,我还会点儿别的。” 他的确进步很多,弥补了不少过去的缺陷,除了发球之外,真的多了点儿别的,所以今天打Murry打的颇为精彩。不过这家伙上网的sense还是不太行,又糙,我不需要太了解费德勒也能知道,后儿Roddick还是没什么戏。

    Tag:
  • 2009-07-02

    成为美女的关键 - [胡说]

    好吧我标题党了。有次我跟阿肥讨论这个问题,她问我,你知道要当美女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吗?我说:“不戴眼镜儿?” 她很不屑的回答我说:“错!关键是镜子!” 过了一下,她又补充说:“恩,还有灯光。”

    我当时特高兴,因为以前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结论,有次我去Ann Taylor逛,他们试衣间的那个效果啊,简直进去个蛤蟆都能照成白马。听到阿肥这么说,我非常非常认同的连连点头,只是隔着电脑她看不见我满脸的崇敬。然后我特谄媚的说,我家厕所的镜子就特有这样的效果,所以每次我出门前都自我感觉巨好,出门后不小心看到玻璃倒影,才会猛然惊醒,回到人间。

    今天中午去跟以前的老板和同事吃饭,出门前化妆,因为现在出门比较少,所以化妆的机会也减少了。有时出去寄个信什么的都懒得化妆了,偶尔扑点儿粉描个眉,每次回来就要被大猫惊为天人,可见这差别多大。所以我今天想,得以饱满热情的精神面貌去见人啊,留个好印象啊,所以应该好好的化化。

    然后我就想起来前俩天那个stylist给我化妆的时候,好像眼窝里涂了点儿深色的眼影,这样显得眼睛很大,又很有立体感。于是我翻出一堆眼影,琢磨了半天,挑了一款颜色比较象那天她给我弄的,然后拿小刷子涂了涂,眼窝果真深了。我还怕不够自然,又拿棉签擦了擦,站远了打量打量,还成吧,凑合。我安慰自己,这玩意儿得练,总的从三条腿儿的板凳开始啊。

    然后我就出门了,开出去几分钟正好是红灯,我翻开后视镜借着自然光看了一眼,差点儿没从车座上掉出去。这哪儿是深眼窝洋人啊?分明是熊猫呀。

    没办法,时间也来不及回去洗了,我开始满车上下找纸,还好最近大猫过敏又犯了,在他生活的周围一定处处是纸巾。于是我找到了一张幸存没有用过的纸巾,可是糙的不得了,简直赶上磨砂了。那也顾不上,赶紧撕一片儿下来,吐点儿吐沫使劲儿的擦啊擦啊。不幸的是这个眼影好像还防水!给我累的都出汗了,擦了半天才擦下去一点儿,心里庆幸,得亏没涂眼线,做人真是不能太得瑟。

    Anyway,最后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勉强出去见了人,我同事见着我特高兴,拥抱了我一下说:“你看起来气色不错啊,还是那么...可爱。”

    这一切都是那个镜子惹的祸,我决心等搬了家一定不再缩厕所里捣吃自己了。

    Tag:
  • 其实这个不是那个特著名的渔人码头。是Monterey Bay的那个。老实说我也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渔人码头会那么有名,以前听熊天平唱那个歌唱的那么凄惨,让我一直以为是个特别凄凉萧瑟的地方,尤其当初那个《最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天》也一直误导我,让我觉得渔人码头肯定很文青。没想到一看,根本就是个热闹的菜市场啊。

    (这张好像有点曝光过度,不过不是我加工的,应该是拍照的时候没有调好。现在我还是不太会玩这个相机。)

    我更喜欢花街附近的那个渔人码头,不过上次去给我冻坏了。这次去海族馆,路过这边的码头,正好我们肚子饿了,就停下车去找饭折。这个码头停了很多很多的船,我忍不住拍了好些张,但是怎么拍,都无法摆脱当初斯坦福哥哥贴出来的他家游艇标准照留下的阴影。所以只好拍集体照。

    这个码头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每个餐馆门口都会站着一个人,捧着盘子吆喝,盘子里面就是他们每家的拿手汤,基本都是螃蟹海鲜汤。我们正好饿的前心贴后背,看到捧着汤让我们喝的乡亲们,简直亲切的不得了啊。我笑眯眯的把他们的汤都喝了个遍,然后就没有那么饿了。

    这个渔人码头没有什么特别好玩的东西,除了餐馆,就是卖旅游纪念品的商店。商店里面除了卖海里打捞上来的贝壳瓦片什么的之外,还卖好多跟海盗有关的东西,比如海盗的烂帽子,独眼龙带的pad,就连商店里的电视里,也放着Pirates of the caribbean。激昂的音乐伴随着刀剑相击声,猎猎的海风吹得门口伫立的假海盗塑像脖子上的领巾鼓鼓作响。搞的跟真的似的。

    我们爬到二楼的观景台,看到远处有不少的船,大的还有小的,而且还有两个人在奋力的划桨。

    后来我们情不自禁的比较起这个地方和我们将要去的农村,哪个更加悲惨一些。大猫有两个朋友,本来收到了VA一所名校(我就不具体说了)的offer,可是据掉来到加州,就是这个附近的一个什么海军学院,理由是要enjoy life。可是这里距离哪里也都要开好几个小时呀,去三番也好,去那个outlet也好,都要开很久,路上也并没有特别精彩的风景可看。而且最可怕的是,在三番还有70多的温度,到了这里立刻跌到60度,海风吹的空气冰冷刺骨,就算有灿烂的阳光也不顶用呀。

    大猫说,可是这里有海吧?我反问说,海有什么特别了不起吗?他想了想回答说,可能海就是让人看不腻?

    我远远的看出去,模模糊糊可以看到一点岛屿的影子,还有海湾的边缘,书里写的“海天一色”可能就是这个意思。虽然很冷,虽然是单调的天空和水平面,可是海面隐隐蕴含的变化,就是那么让人目眩神迷。虽然我也说不出来到底哪里有不一样,但就是不一样,那种一望无际的宽阔就是能让人忘记了烦恼,不去想明天后天大后天。大概这就是所谓的enjoy life吧?

    我其实有一些怕水,以前尤其害怕这样空阔的水面。可是这天站在海边的木廊上,情不自禁的就想拥抱这片海洋。以前在书里看到的种种描写虽然我都不太记得了,但心里隐隐约约的就觉得写的真是那么回事,什么充满了激情啊,生命力啊,阳光海滩就是生活品质高啦...等等。写到这段我忽然想起了《夏日抹抹茶》,就觉得很傻了。

    不过我真挺开心的,尤其是穿够了衣服。后来我们去了一家螃蟹汤做的特别好吃的饭店吃饭,大猫点了个什么special,侍者还说good choice,结果上来之后一点都不好吃,把他郁闷坏了。倒是我千载不变点的意大利面条,加了大肉丸,十分的美味。

    Tag:
  • 2009-07-01

    谁更惨 - [胡说]

    我以前老灌水的时候,有次忍不住翻出《唐伯虎点秋香》里的一个剧照,就是跟周星驰比惨的那位老兄,挥舞着板砖砸自己脑袋的,下面巨大的字幕写着:“谁比我更惨。”

    因为我就发现BBS上有人特喜欢相互比惨,这人说一个惨事儿,一定会有人说自己比他更惨。如果回忆起童年的时候就更了,哗哗的一批批冲上来声泪俱下,要么说身体多么不好,要么说如何遭受同学排挤老师虐待。whatever。

    今天看到良品杂志上这么一段,采访钟欣桐的,就觉得特别逗。

    钟欣桐:我已做足心理准备 “我试过从最高跌进谷底,由很多人喜欢,到很多人不喜欢。那是自己的错误,但并不可怜,不是惨。”

    那批照片出来我觉得这些人都挺倒霉的,反正我是没有象大家那样对陈冠希或者阿娇那么义愤填膺。就算阿娇甲醇又怎么样了吧,香港的那些小朋友们就那么脆弱,一下就给带坏了?而且好像还说的不是这个,说的还是,阿娇开始是正面形象,结果出现这种限制级照片,性质就更加恶劣。我心说这哪儿恶劣了?她自己的私事好不好?

    但是我现在就觉得阿娇很惨啊,看看陈冠希出来道歉,满口流利的英文,又诚恳憔悴的表情,配合张柏芝破口大骂的表演,两边都获得了舆论的谅解。只有阿娇,她怎么做都不对。最早出来回应面带微笑不对,后来再哭哭泣泣又不对,埋头退隐一阵子不对,这会儿要复出的话还是不对。

    我觉得一个人不管做什么都做不对,怎么做都做不对,才是最惨的呢。而且也不知道到底是她自己的情商智商的问题,还是经济人判断错了形势。连问题都找不出来在哪里,还那么小心翼翼用力表现诚恳的迎合市场,而且还是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对,我都要忍不住同情她了。

    Tag:
  • 2009-06-30

    Wedding Cake - [寻常]

    就为了这个wedding cake,我跟大猫也没少打架。之前我挑了一家,就是那个特酷的Pierre,他们家做的蛋糕很好吃,但是位置特别的远,距离办婚礼的公园开出去得半个小时,而且很贵。大猫就为了这个贵,跟我唠叨了半个月,说不甘心,要再找找有没有其他更好的。

    后来没办法,我又找了几家,挑了其中的一家,对方特热情,说除了蛋糕之外,他们还可以给我们做cup cake,这样小孩不爱吃蛋糕的话,可以吃cup cake。这家价格要便宜一些。我去他们的网站上看,式样跟之前的那家没有本质区别。于是我说,那咱们定个时间去试吃一下吧。

    结果星期六要过去前一查地址,这家更远,开出去得一个多小时,大猫又不干了,说这么远不好嘛不好嘛。我给他烦的没办法,说那就之前那家。他还不干,说这家有cup cake,那家没有。我说那你找那家要去。

    最后正在气急败坏的时候,收到了这家的email,问我还去不去试吃,他们就在downtown的一个cooking school下面。这下大猫高兴了,说那就去试试吧,不过他们在cooking school干啥呢?不是现学呢吧?

    然后我们星期六就去吃了一次,味道还不错,然后对方给哗哗写了个单儿说价格算出来是这样,你们怎么着?我们说回去考虑考虑吧,星期一告诉你。

    回来我们商量了一下,我不想再折腾了,说要不就这家吧。大猫说好吧好吧唉,写了张deposit的支票,我说不对,人要提前30天就付清,你7月1号就得给人全额了,现在光写deposit有啥用啊。他就把支票给撕了,重新写了一张,今天早上给寄了出去。

    然后今天我忙着别的事儿,忘了给他们写email说把支票寄出去了。吃完饭来查email,却收到了他们的信,信里说,现在这个经济形势不是很好哈,考虑这个客观的情况,他们决定给我们10%的discount...

    我大笑着跑出去告诉大猫,说你看咱们支票寄早了。大猫很奇怪,说你这有啥可乐的,难道不应该悲痛吗?我想了半天才琢磨出来,我在这边儿后悔支票寄早了,对方那边肯定也在后悔,要是再坚持一会儿,我到晚上给他们写email了,也就不用给这10% off了吧。

    Tag:
  • 2009-06-29

    猫瓜 - [猫瓜]

    今天邻居来还钥匙,告诉我说,我们不在的这几天,瓜表现的非常好,罐头都吃的干干净净,她每次都在罐头里面加很多的水,瓜也一样都吃光了。有一次,她的小儿子放了几颗干粮在水碗里面,瓜也乖乖的吃掉了。简直是个模范好猫猫。

    以前她过来帮忙喂猫的时候,瓜都不让她走。后来带了小朋友过来,2岁的小朋友跟瓜一起玩,瓜也很懂事,随便蹂躏也不出爪子。最后反而是小朋友不肯走,每次都是小朋友躺在地上,她一路拖回去。

    我回来看到瓜倒是清瘦了一点儿,真高兴,上次回来它居然还胖了,瘦一点对它有好处。可是自打我们回来,它就变脸了,晚上不好好睡觉,专门把closet的门给抠开,然后叼出里面的塑料袋,踩啊踩,发出各种奇怪的声音不让我们睡觉。昨天又是不断的抓门,锲而不舍的抓了很久,天亮了才悻悻的回到床上。大猫说它肯定是饿坏了,那是,给它放了罐头也不吃,就会饿的嗷嗷乱叫,半夜来折腾我们。

    它就是死活不吃罐头啊,给它盛了罐头闻一闻就走开。然后隔几分钟就来找我,象个小孩一样站起来,两只手把住我椅子的把手,整个身子拉的长长的,探过头来,眼睛瞪的溜圆溜圆的看我,然后喵喵的叫,要吃的,就要吃干粮。委屈的不得了。

    这家伙还真精啊,看着胖乎乎很憨厚的样子,原来这么会看人下菜碟,太坏了。

    Tag:
  • 2009-06-29

    无常 - [寻常]

    那天看温网,正好是Murry打,网球版亲切的管他的叫“僵尸”,我看到他那两颗僵尸牙,觉得这个外号还真是贴切。然后Murry连下三盘赢了小天才,另一边菠萝也被休伊特打败了。

    电视解说有一搭无一搭的说,那天费德勒还表扬Murry球技有进步,很惊讶Murry到现在还没有拿到一个大满贯冠军。

    另一个解说回答说:yeah, he should look at the mirror。

    刚下飞机回到家里,就看到网上的消息说MJ死了。MJ最红的时候我还懵懂着,后来才在《音乐天堂》里听到一首“Heal the world”,觉得真是特别好听。我对他唯一的印象(几乎),就是杂志上评论他跳舞,总是把手放在关键部位,说这其实有强烈的性暗示,所以大家看他跳舞才那么high。

    那天从飞机场出来坐shuttle的时候,我坐在车上发呆,不知道怎么想起了阿加西。然后想到他那年最后一次打美网,打了四针什么药,说这种针一辈子只能打三针的,可是他已经打到第四针了。我一边发呆一边想,网球队员身上的伤会怎么影响到他们将来的生活呢?阿加西会不会有一天忽然死掉?(对不起啦阿加西)

    如果有一天他忽然死掉,比如10年后,20年后,那个时候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大概就象我们听到David Carradine的死讯一样,略有一点遗憾,想到哦原来是他啊,然后看到他当初的片子觉得很老很过时了,其他就没有了。其实我还挺喜欢Carradine的,觉得他是个很酷的老头。虽然他当年的那些武打片现在看起来,真是土的很,可是他演的Uncle Bill真是深入人心啊。此Bill不是那个Bill,是love actually里面的那个摇滚明星,那种过气的寂寞杂拌着见过世面的骄傲,给他表达的真是淋漓尽致。

    那么许多年之后,大家回忆起阿加西,大概只有我们这些人会在心里特别沉痛的惋惜。就象现在哀悼MJ的一些人一样,只有一部分人真的难过。

    Tag:
  • 2009-06-28

    周末 - [周末]

    今天起个大早,因为约了DJ,Bakery, Stylist 和Photographer,结果路上堵的厉害,限速65迈的高速常常莫名其妙的就堵的停下来,真让人无法理解。也没有车祸,就是偶尔有警车停在旁边添乱。结果预计1个半小时的路,开了差不多3个小时才到。

    我们的DJ是个挺酷的中年人,他养了一只女狗,胖乎乎的,很友好,看到我就过来跟我亲近,可是又不过分亲近,然后就在我们后面躺下睡觉了。Bill说她有heart worm,但是经过手术幸存了下来,平时很安静,就是睡着了会开始打呼噜。果真没两下我们就听到了身后传来的阵阵呼噜声。我们先是讨论婚礼上要用的音乐,然后又重复了一遍我跟大猫的情史,最近这个情史说的我都顺溜了,见人就要给问一遍。然后Bill问我们,你们喜欢什么样的音乐呢?然后我们俩互相看了一眼,我回答说,我们俩的taste可差别太大了!因为就在去的路上我们俩还互相鄙视对方喜欢的歌儿来着。

    见完Baker我就去找约好的Stlyist试妆,这个应该是很好玩的事儿,我找的stylist是摄像师推荐的,叫做Karen,用一种喷的机器上fundation,特神奇,跟刷油漆似的。要说专业的就是不一样,我后来仔细看了看,也没有比我平时多做什么手脚,但是看起来就是不一样,好看了很多很多,也不显得特别浓。然后又弄头发,把我刚烫了不久的头发给抻直了,然后再拿电棒卷,我可真心疼啊。

    趁我化妆弄头发的时机,大猫百无聊赖的在附近的咖啡店上网,当我顶着满脑袋卷儿和大睫毛眼睛去找他的时候,他得意洋洋的跟我说,刚才闲着的时候偷看我的博客了。

    本来昨儿我睡觉前跟他讲故事,说一伙人从岳阳乘坐“株洲龙”偷渡到长沙的事儿,这家伙没离开过北京,开始给我唬的一愣一愣的,觉得我这个故事比“西伯利亚色狼”的故事好听,可是听着听着觉得不对,为什么到长沙还要偷渡呢?才打断了我。今天早上开车去的路上他要求我继续讲完“株洲龙”的故事,我说你还是听歌儿吧。他还很委屈的说,知道我不想说,就直接打发他听歌儿。

    我说啊那你看完那个故事了?他愣了一下说:“没有,那么长,谁有耐心看啊。” 我说那你看到哪儿了?他回答说,看到我说他坏话了,答辩前我可没少说他坏话。我心说,那以前我说的可更多更狠您没看到呢。

    晚上吃完饭再开回来,我都快累趴下了。阿肥说,结个婚可真不容易啊。搞到现在我都有点儿疲了,幸亏夏天不用回国了。

    Tag:
  • 2009-06-27

    The Stone Monkey - [读书]

    这本书我开始的时候看的很吃力,看的很慢。因为故事开张并不是那么吸引人,尤其是涉及到中国的内容。我发现凡是外国人写中国的故事,多少都会有一些偏差,这个偏差不仅仅是描述上的问题,因为很多时候,中国人自己看中国,也会存在偏差,可是外国人的偏差主要是理解上的问题,他们始终站在局外,在说一个他们并不是太理解的东西,等于是在努力描绘他们自己想象中的对象,这多少会让人觉得有些诡异。

    The Stone Monkey” 算是小说中,对中国的理解和描述相对比较准确的一本,书的最开始,Jeffery Deaver专门写了一段话,介绍中国的语言和文字,我有些惊讶的发现,整本书里他对普通话拼音使用的准确。除了“Loaban”这个词之外,基本上用的都是大陆的汉语拼音,解释也相对靠谱。虽然里面还是有一些我看不太懂的地方,例如Ten judges of hell,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常常被来自福建的李抗美挂在嘴边,我理解应该是地狱判官的意思,但是好像平时很少见有人会这样说,当然也许福建人的信仰习惯跟我们不一样?

    书里提到很多中国的传统文化内容。我大概想象,是Deaver总结自己与中国人的交往中获得的信息,融入到自己的故事里。这些传统的文化内容包括书法,中医,和宗教信仰(其实就是迷信)。美国人对书法听说的比较多,所以他写的基本没什么问题,中医方面就有点儿含糊,我感觉就是浅尝辄止,大概描述一些很正确的内容,可以保证不露怯,但是远远没有之前虫虫同学那样,写出中医的博大精深。

    有意思的是,冒充宋医生的Ghost对Sachs进行煞有介事的望闻问切的诊断,后来故事里面解释说,是因为中医在中国太普遍了,所以但凡去过医院被医生治疗过的中国人,大部分都懂点儿中医,所以他要冒充个医生,根本不困难。我看到这儿就乐了。

    书里有许多关于迷信的描述,比如李抗美专门去中国城里买了一个关帝像回来供着,还烧两根香烛,祈祷关帝的保佑。又比如他告诉Sachs,说中国人会特意赶在车子前过马路,这样可以让车子cut the devil's tail,老实说这个说法我没有听说过。还有一个是他向Rhyme介绍“生死簿”,说人生死有命,挣扎是徒劳的。

    除了这些文化上的信息,还有许多政治方面的内容。我一直很费力的在算李抗美和Ghost的年龄。书里写李抗美的爸爸和Chairman Mao一起上天安门阅兵,那他年龄可应该不小了啊。而Ghost在文革的时候大概十几岁。Well,可能我自己看糊涂了。

     

    书里写了很多有政治敏感性的内容,比如宋医生被送到劳教营里受到迫害,常某因为参加学生运动而被开除教职,又因为他写许多反动的文章,全家都受到迫害。又写Ghost,一家人在文革的时候因为破四旧而被学生活活打死。还写了当今的时势,Ghost用钱买通福建高官,整个福建省都腐败的要命。

    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在阅读的时候,让我感到uneasy。我很难说明白这种uneasy从何而来,这也是这些天我一直在想的问题。

    其实我现在自己也没有找到答案,但是我试着解答一下,首先我想,这些描写触及到了一些真实的东西,用有人的话来说,就是揭露了真相。可是另一方面,那些真相并不是中国的全部。当然这也可以解释为我并没有接触到中国的全部,所以我不了解真相。然而据我有限的了解,我还是认为,那不是中国的全部。这也是开篇我提到的那种偏差,或者说矛盾。他描写的很真实,或者可以说,是真实的一部分。然而又不那么完全的真实,给我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换句话说,瞎子摸象就是这样吧。

    我举俩个例子。

    书里两次用到“Ting” 这个词。分别是李抗美和常某的老婆叫住别人的时候说的,旁边的翻译解释说,意思是“Stop”。但是中国人真正的习惯,不应该是这样生硬的叫停,而会说,等一下,站住。

    另外一个地方,常某得知父亲死了,头脑冲动要去复仇,妻子拦住他,称呼他的大名,告诉他有更重要的责任需要负担。书里说,常某感到很惊奇,因为平时他的妻子都是称呼他“Zhangfu” 这样正式的称谓,以表示她的尊重。可是我觉得,中国人一般都说老公吧?谁在家里正儿八经的叫对方:丈夫?

    也许福建人例外?请Seagod同学不吝赐教一下哈。

    这俩个例子很符合我的感受,就是说,你不能指责他使用这些词不对,他使用的场合和口吻都很对,甚至当时的那种感受十分准确,要表达的意思也很到位,可是,并不是我们真正日常使用的方式。这就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就是我看到那些内容的感觉。

     

    但是,又很有意思的地方是,比如书里很多描写中国人第一次踏上美国土地的心情感受,the beautiful country,来之前各种各样的幻想期待,觉得自己一进入美国立刻就能腰缠万贯的鸿图壮志,两个国家巨大反差带来的震撼,还有对这种“民主”和“自由”的渴望...

    如果说Deaver是通过访问学者接触到中国人的生活,那这些偷渡者的心理他又怎么了解到的呢?那些被关在底舱的偷渡者们因为各种理由背井离乡,迫不及待的投奔梦想中特别美好的地方,种种心态他写的真是入木三分。

    而好玩的在于后面,比如吴某一家,吴某就是个典型的为了发财梦而投奔美国的偷渡客。他踌躇满志的到了美国,却差点儿丢了性命,他期望立刻就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可是老婆重病孩子嗷嗷待哺,所谓的前途根本是一筹莫展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到后来他们一家被警方搭救,吴气急败坏的对警察说,这都是你们的错,你们美国的错,你们告诉我们,说这里什么都有,this is a beautiful country, you have everything。你们告诉我们说这里有多好多好,结果我们千里迢迢的跑来了,你们却告诉我们mei-you...

    如果我是那个女警察,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常某一家也很有意思,因为他常年发表反动文章,结果丢了公职,一家人生活的很辛苦。好不容易来到了美国,他还想坚持自己的道德理念,包括偷了别人的东西一定要还,要坚持家里的长幼尊卑,etc。可是他却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根本管不住自己的儿子,他以为是把一家人救出苦海,没想到其实是跳进了另一个火坑。后来他们申请政治避难成功,可以正式的留下来,有工作,well,我不知道他之前的反思是不是会持续到以后,这样是不是值得,也许对他们来说,还是值得的。

    有一段描写非常有意思,常的儿子为了保护家人,偷偷的去街上买了把手枪,常发现后勃然大怒,把儿子训斥了一顿。回到家里对老爸爸叹息着说,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搞的,跟谁学的这一套,太不像话了。常爸爸想了想,问他:“你是从哪儿学到的做人道理呢?” 常诧异的回答说:“从您,爷爷,还有妈妈那里。” 常爸爸说,那你觉得William是从哪儿学的呢?

    常回想起自己在儿子的成长过程从来不曾担当起教育的责任,有些悔恨,可是又说,他是为了孩子们好。常爸爸说,可是你从孩子的角度看看,你带给了他们什么?

    常这时才真正的想到,他为了坚持自己的“理想”,什么都没有带给家人,反而带来的是无尽的苦难。他带着他们脱离了TG的控制,可是到了美国还要继续担惊受怕,从孩子的角度来看,他作为父亲真是一点儿都不合格,孩子又怎么会听他的呢?

    且不论这段反思有没有道理,是不是反而更加证明了TG的邪恶。我只是觉得,这段思考非常有意思,它使常变得很真实,用庸俗的话来说,就是有血有肉。这几天《变形金刚2》上演,四处有说抹黑中国形象。我忍不住想,也许他们看到这本《石猴子》也会觉得在抹黑中国。可是这些停顿下来的描写,却证明了Deaver并不是要抹黑中国,他站在一边形容这几个特定的人,我觉得形容的很生动,很客观。常和吴代表的这些人,他们来到美国的生活,无论是悲剧也好,抑或是获得了拯救也好,都有着可悲与可喜的两个方面。Deaver的描写,就是他们自己做出了选择之后的结果,这个结果是好还是不好,都只能自己来承担。

     

    书里有俩个地方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一个是常爸爸,Chang Jiechi。他真的是非常典型的中国父亲的形象,擅长书法,用太极拳锻炼身体,喜欢喝茶,我有一点点想起我外公,就是这样一个老人家,很平静。常爸爸在家里有着绝对的权威,可是却并不随便发表意见,应该说常是一个很正直的人,这也应该是常爸爸教导的结果。

    常看到电视新闻里Ghost试图杀死吴一家的新闻,决定牺牲自己去暗杀Ghost,临走前和常爸爸有一番对话,常爸爸煮了茶,要他在出门前一起喝一杯,结果常爸爸在茶里下了药,迷倒了常,然后自己拿上枪去找到了Ghost。

    这一段书里写的非常巧妙,先是以常的好朋友Tan出卖他开始,然后揭露其实Tan就是常自己本人,他是想出其不意反过来干掉Ghost。书里前面介绍过常爸爸的经历,他年轻的时候打过仗,战败后回到乡下,动乱的时候安抚家人耐心的等待灾难过去,常坚持要带着常爸爸一起偷渡,因为常爸爸被诊断为晚期癌症,他希望能在美国给老人找到治疗的医院(然而到了这里才意识到,那其实太遥远了)。

    他在喝茶的时候说想叫起来William道别一下,常爸爸拦住他,说如果这样的话,William肯定会跟他一起去。他说他不会允许的。常爸爸摇摇头,说,一个父亲要做这样的事情是为了什么?常说,是为了他的孩子。常爸爸点点头说,所以不要叫醒他。

    之后写道Ghost在自己的公寓里回想过去的经历,然后冒充Tan的常到了,打开门,才知道常爸爸顶替了常,也就是说,他替常去死了。For his son。

    中国人是家庭观念特别强的一个民族,这个书里也反复强调了这一点。我觉得这段情节即让人有些意外,又在意料之中,让人觉得悲伤又温暖。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李抗美。象以往一样,Deaver的书里除了Rhyme和Sachs,一定还会有另外一个角色大放光芒,这次安排的是一个瘦小的中国男子李抗美。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是中国人,这个人物给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刻。最开始的时候,我有点儿怀疑他是Ghost的帮手,后来证实了其实他也是警察,后面Deaver一点一点,通过他的话,动作,习惯,栩栩如生的把一个中国小城市里基层民警的形象烘托出来。

    这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物,他喜欢抽烟,还是劣质烟,喜欢喝酒,他和一般的南方人一样,迷信神怪。他对法律规则没有严格的概念,但是却有着鲜明的是非信仰,比如Sachs严格的按照规定做证据收集工作,他却满不在乎的一边抽烟,一边东看西看,可是他却几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这个人既有着吴那种小市民的猥琐,也有着常那种儒家式的道德观点。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片儿警,又不怎么守纪律,可是又特执着,他很聪明,可是又特猥琐,看着Sachs就流口水。我觉得这个人写的真是亲切啊。

    一边看我一边想,如果拍成电影,让谁来演呢?年轻一代的演员我都不喜欢,想来想去,我喜欢吴镇宇。有点儿邪,可是又很拧,认准了的东西就不放手。

    在李抗美临死前的晚上,他和Rhyme通宵下围棋,本来Rhyme决定要去做一个手术,虽然不能彻底改变他的身体状态,但是也许有可能,能帮助他的一只手恢复一些知觉,Rhyme desperated的想做这个手术,可是Sachs却担心手术的危险性。李抗美一边喝酒一边告诉Rhyme,中国文化里面讲究协调,you should embrace your limitation。 也许正是Rhyme现在的身体状态,才让他获得更优秀的分析和推理能力,虽然上天夺走了他行走活动的能力,却给了他另外一方面的补偿,他从而获得了balance。

    李抗美还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爹是和主席一起在天安门城楼上挥胳膊的战友,所以官做的很大,也期望自己的儿子能接着做官,走铺好的路。可是李抗美不喜欢做官,看不惯那些人的做法,也不愿意象他姐姐那样做生意,他就喜欢当警察,抓犯人,他痛恨那些做坏事的人,所以他人生的乐趣就是去阻止他们犯罪,把犯罪的人捉拿归案。

    所以他是他爹的耻辱,他爹一直对他极为失望。而他自己也知道,所以他一边觉得失望自卑,一边又无法也不愿意改变自己。这种失望一直象个沉重的枷锁压在他身上,他也没有办法,既无能为力反抗,又不愿意迎合。更糟糕的是,他的老婆前几年死了,也没留下个孩子,所以身负传宗接代重任的他,在他爹面前就更抬不起头来了。他很爱慕美貌端庄的女子,喜欢那些精致的,充满光辉的女人,可是他知道自己永远也得不到,而他也满足于蹲在旁边流流口水,然后擦干净口水,站起来继续工作。

    有一段描写最开始的时候,他躲在一边偷偷的看Sachs跳到水里救人,觉得Sachs美的不得了,给她起了个外号叫“Hongse”,因为Sachs的一头红发鲜艳的象火一样。然后他跑到Sachs的车里偷了她的钱,坐车到城里之后,找了一家赌场,把外面站岗的保镖打了一顿,抢了保镖的钱和枪,然后摸到了Rhyme的家里。

    结果Rhyme的男护士Thom发现了他,设了个圈套把他给抓了起来,然后大家才发现原来这哥们其实也是警察。然后他就乐吱吱的说,他是通过“Hongse”的信封找到这里的,“Hongse”真是个漂亮妞什么的。Rhyme幸灾乐祸的在心里偷偷的想,很想看看他当面对Sachs说这番话,Sachs是个什么反映。

    然后Sachs回来了,得知李抗美偷了她的信封,脸一下就沉了下来,而李抗美还讨好的上去说,那个我还你钱,Sachs气的七窍生烟,说,Jesus,我现在可以把他铐上了吧。李抗美还不知死活的腆着脸凑过去说,再给你10块钱利息...Sachs爆发出来吼他说,这个钱你又是从哪儿偷来的!李抗美还挺委屈的,嘀咕着说,这钱没有问题没有问题的。Rhyme就在一边看着偷笑。

    最后一场李抗美出去调查风水师的时候,Rhyme对他说,Sonny, Zaijian。李抗美惊讶的回头,笑着说,哦,你说的真标准,Zaijian, goodbye。嘿,我觉得这个是作者存心。然后还专门加上说李抗美跳到车子前面cut the devil's tail。

    他走了之后,Rhyme指使Thom到地下室翻出一本他写的书,因为他们晚上讨论鉴证科的内容十分投机,Rhyme打算把这个书送给李抗美做礼物。他再让Thom给他安上writing pad,费了半个小时,用语音指令歪歪扭扭的写了几个字:“To my friend Sonny Li, From Lincoln Rhyme”。不过这个书再也送不出去了。

    Rhyme的朋友不少,但是朋友都是一圈一圈的,能进入到最里面一层圈子的人,就很少。Thom有次还故意酸溜溜的说:“祝贺你,Li,现在你进入了last name phase, 说明他把你当朋友了,Look at me, I still Thom。” 李抗美和Rhyme是那么不同的那个人,却又有着如此一致的一面。寥寥几笔写两个男人的友情,却写的那么动人心魄。

    书的最后,Rhyme给李抗美的父亲写了一封信,用他的话来说,写的有些太emotional,Sachs却说很official。可是我喜欢这样的东西,就像当年我喜欢谢爽的声音一样,我喜欢这种看起来冷冰冰却蕴含着深厚感情的文字,因为它的每个字都代表着真切的心情。

    然后Rhyme给他的医生打了电话,说自己不做手术了。他想起抗美对他说的,embrace your limitation。。。

     

    美国人很喜欢搞东方神秘主义,很多影片和故事里面,都喜欢拿东方神秘主义说事,没有道理可讲,就是神秘的,充满奇异色彩的,一下就这样了,一下就那样了。在“What the woman wants”里面,梅尔吉布森怎么也去不掉他的特异功能,结果跑到中国城楼下碰到个打着破伞的中国小脚老太太,一下就好了。

    因为他们很难真的理解中国人的文化和观念,中国的“阴阳”,“气”,这些种种,让西方人觉得又神秘又危险又有power又莫名其妙。他们很少真的耐下心来去理解这些东西,或者,就算耐心了,也还是理解不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Deaver的这本书至少写的很诚恳,我很好奇他都是从哪儿了解到那些信息的。也很好奇那些和他交谈的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比如说常回忆他的经历,说到TAM Square上军队屠杀,还有坦克压死无数的人,甚至提到了那张著名的坦克和学生的照片。我想这些必然是一些当事人告诉他的故事,然而我有些好奇的是,这些当事人是真正的,真正的看到了一切吗?

    说到这里提一句题外话,张德培的自传里面,不仅仅写道自己38岁新婚夜结束处男身这样的八卦,还说到是当年的惨事使他鼓起勇气夺下法网冠军。那页自传里就有那张照片,NY TIMES上赫然写着,悲剧给了他巨大的力量...我有一点点想到了“无知者无畏”这个形容。

     

    其实故事最后的结局是让我最失笑的地方。

    看过了Deaver这么多的书,我对他其实算很了解了。所以,嘿嘿,其实我一开始就在怀疑那个宋医生有问题,虽然没有想到他就是Ghost,但是我一直没有放松对他的警惕。而且我从一开始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Ghost非要杀死那些偷渡客,太不符合逻辑。而中间Ghost给Yindao打电话的时候,我也觉得十分诡异。当然最后这些都变成了解开谜底的线索。

    而且我看到一半的时候还在想,为啥这个书的名字要叫“The Stone Monkey” 呢?没有关系呀,然后再看下去,就恍然大悟了。我觉得我很适合去搞推理。(哎,虽然我真不怎么擅长写推理小说,呜呜呜。)

    但是结局太无厘头了。为了两国经济口岸友好,所以要把Ghost引渡回去?为了让北京happy,所以福建高层指使Ghost偷偷杀掉这些异见者?然后又因为害怕NY TIMES揭露他们,警方就妥协了决定在美国起诉Ghost?

    Come on,who's ganna buy this?

    不过这些都不影响这本书很好看的事实。我的spoiler真是无法描绘出其风采之一二啊。

    ----

    还有一个问题,对玉比较了解的同学能不能解答一下,这个玉石能用指甲划出印子来么?我怎么觉得玉的吊坠都给打磨的很光滑,不应该那么软了啊。还是说soapstone是不一样的玉?

    又及,今天写完这两篇可累死我了啊。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