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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8
The Vanished Man (Spoiler) - [读书]
故事说有个音乐学院的女孩儿被杀了。当警察赶到的时候,凶手还被困在现场,可是警察们就听到他的一声尖叫和几下枪声,闯进去的时候,就只有受害者的尸体还留在原地,而凶手却从那个密室消失了。
Rhyme和Sacks一起被请来破这个案子,根据现场收集到的证据,发现这个案件跟魔术师有关,Sacks拿着证据去一家一家魔法店询问,看看能不能发现一点儿线索,在一家魔法店里,她认识了一个叫做Kara的女孩儿,Kara是一个魔法幻术见习生,她的妈妈有老年痴呆症,所以Kara只能奋力工作并且兼职来维持生活。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站在舞台上公开演出,在了解凶手利用魔术杀人的细节后,Kara自告奋勇帮助警方破案。在分析证据的时候,Kara露了两手,告诫大家说,凶手会用各种方式来误导警方,所以不能完全的相信那些证据。
在一次交谈中,Kara告诉Rhyme,其实幻术的关键就是误导,它让你相信你看到的就是真实的,可其实所谓的真实也是虚幻。她觉得Rhyme应该会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幻术师,Rhyme听到这里很惊讶,说我什么都不能动,怎么来玩幻术呢?Kara回答说,正是因为人们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观点,认为他不能动,才会对他放松警惕,而其实他可以利用这点,误导大家,他是一个“Immobilized Man”。
另一方面凶手利用玩具猫和镜子设下陷阱,又在20秒钟之内打开了好几个锁,杀死了一个同性恋化妆师。象上次杀死那个音乐系女生的时候,他留下一个“Vanished man”的魔术现场,这次他施展的是更加可怕的“大块活人”。警方其实再次及时赶到,可是凶手利用自己快速换装的本领,化妆成一个70岁的老太太又一次逃过了警方的包围。
在对第二场凶杀案的分析中,Rhyme发现几个特别的证据,首先凶手带着特殊的指套,这样可以帮助他不留下自己的指纹。可是留下的痕迹却显示出凶手的左手有两根手指畸形。其次他在两次凶杀案现场,都打碎了受害者的手表,使手表时间停留在8点和12点,也就是精确的死亡时间。Rhyme由此得出结论,这是凶手在暗示自己的行动计划。
然而Kara提醒Rhyme,作为魔术师来说,误导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凶手如此精细狡猾,他这样刻意的留下痕迹,也许反而正是想让警方以为他是每隔4个小时做一次案,而其实他另有打算。
凶手的确是另有打算,他化妆成一个羞涩的中年男子,利用昏死的鸽子和超声波仪器,接近了一个在中央公园练习骑马的女律师,然后带着女律师去吃饭,趁她不注意的时候,飞快的在她的咖啡里下药,再带着她到附近的一个水塘,准备玩“水下逃脱”的游戏。
可是在Kara的提醒下,Rhyme及时的想到了凶手的计划,他根据凶手在前两次犯罪现场留下的鞋印,找出凶手的下一个目标是中央公园的马场,Sacks最后在凶手即将淹死女律师前夕赶到,可是凶手已经换了一身衣服,虽然他手里还抓着捆住女律师的绳子,却大声辩解自己只是一个路过见义勇为的好心人。Sacks在试图检查他的身份时,发现旁边留下的一个衣服包,意识到这个“好心人”就是他们要抓的凶手,立刻决定逮捕他。可是这时他们却听见人群中有人大叫,说小心那人有枪,在大家都回头去看说话的人时,凶手拿出闪光弹,警察和现场群众们纷纷闪光盲,凶手借机逃到了中央公园里。
这阵子中央公园正在筹备一个大型的魔术演出,请来的都是世界顶尖的魔术师,所以公园里也有了比平时更多的人。Sacks带着Kara也冲进公园,试图找到凶手,而凶手也在紧张的思索怎么能突破警方的封锁线逃出去,象这种情况,最好的做法就是伤害一个路人,制造出巨大恐慌和混乱,这样他就可以跑掉了。
Sacks在四处寻找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尖叫,冲过去一看,却看到了Kara的尸体,而凶手正在飞快的逃离现场。Sacks疯了一样的追过去,却发现凶手消失在人群中。不过凶手并没有走远,他刚刚换下一套衣服,就被一个巡逻警察发现,这个巡警外号“长腿”,没两下就抓到了凶手,给他上了手铐和脚铐,并且打电话通知总部。可是当Sacks和其他警察赶到的时候,那里却空无一人。
这个时候被及时救下的女律师苏醒了,告诉警方凶手在公园的路边有一辆Honda,很快警察们发现了这辆车,Sacks使出开飞车的绝技,对凶手紧追不放。当他们追到河边一片黑人区的时候,凶手被Sacks追上,可是周围有太多无辜的人,还有一帮看热闹的黑人小孩,起劲儿的叫着好。凶手孤注一掷的开车冲过来,不顾路人的危险,把Sacks的车撞翻,然后再度逃掉,而Sacks的车被卡在垃圾桶上动弹不得。这时那帮黑人小孩跑来,帮助Sacks把车退出来。
最后Sacks把凶手追到河边,凶手的车煞不住直接冲到了河里。可是这个季节河水太湍急,一时无法下水捞车,所以也无法判断凶手是不是在车上,死了没有,而那个消失的巡警又在哪里。正在恼火的时候,一个胖子冲过来,挥舞着手扑向河边,呼天抢地的说大家来救人哇救人哇,Sacks气坏了,这胖子的大皮鞋正好破坏了残存的证据,她挥手命令旁边的警察把胖子给铐起来,关上一阵再说。
沮丧的Sacks回到Rhyme的住处,想到Kara的死悲伤不已,可是当她推门进去一看,却看到活生生的Kara就站在Rhyme的身边。原来那是她玩的一个装死的把戏,因为料到凶手肯定会伤害路人来制造混乱,所以她抢先一步先死,这样凶手肯定会利用这个机会逃跑,就会暴露出他的行迹。Sacks被Kara的表现惊的目瞪口呆,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受不了了。
经过对女律师的询问,还有对几个现场证据的分析,凶手的形象逐渐露出水面,他大概50多岁,中等身材,手指畸形,脖子耳朵和胸前都有着明显的伤疤。他会迅速的换装,会开锁,会读心术,会利用各种工具隐身,会腹语(在水塘边引开Sacks注意力的那个声音其实就是来自他)。
疲惫不堪的Rhyme被Thom强行推到楼上去睡觉,Sacks和Kara先去楼下买咖啡和晚餐,其他人在一楼继续讨论案件。正准备睡觉的Rhyme忽然感到脸上有一阵冷风吹过,睁开眼一看,发现凶手正站在自己的面前。凶手说自己明天有一个重要的行动,可是Rhyme太厉害了,他必须先干掉Rhyme自己才能踏实,他告诉Rhyme说自己是the wizard of north,最喜欢火,所以接下来他要玩的把戏是火烧活人---“镜子里的魔鬼”。
Rhyme在和凶手交谈的过程中很巧妙的误导了对方,因为他全身只有一个手指能动,所以平时都通过语音控制电脑,只要他说“Command”,电脑就会自动开启,并且询问下步操作,例如打电话。Rhyme把Command指令夹入随意的一句话中,激活了电脑,然后轻松的告诉凶手,负责这个案子的是某个侦探,他叫某某某,电脑识别了某某某的名字,正准备拨号出去,可是这个计策却被凶手识破,拔掉了电脑,然后纵火逃走了。
不过当火真正着大之前,有人从窗外看到了烟报警,救火队及时赶到救了Rhyme一命。Sacks帮助Rhyme回忆整个交谈过程,Kara听到之后,给她的师傅打电话询问,因为魔术界是个很小的圈子,基本上每个魔术师都有自己的绝活,而这些绝活其实就是魔术师的signature。联想到凶手熟练运用的那些魔术技巧,加上他表达自己对火的喜爱,还有这个“镜子里的魔鬼”魔术,Kara得到了一个名字,Weir。Weir是个著名的魔术师,可是过于沉溺魔术,对他来说,魔术不仅仅是技巧,而就是魔法。他最擅长的就是“镜子里的魔鬼”,可是却在一次意外中,表演场地失火,他的妻子在这场火灾中死去,他自己也被烧的重伤。
这一切都指向了第二天中央公园的魔术表演,因为这个大型魔术表演的制作人就是当初Weir在俄亥俄表演的老板,正是因为他们要炒掉Weir,才引发了这场火灾,所以很明显这一切都是Weir的报复行动。Rhyme找到了Weir以前的两个助手,了解到Weir是一个十分偏执狭隘的人,那场火灾让他失去了一切,所以他一定不会愿意善罢甘休。
可是这个时候演出还有半个小时就要开始了,Rhyme告诉魔术团的老板真相,立刻设法开始转移演出篷里的观众,然而最后大家却发现,其实这只是虚惊一场。
与此同时,一个纽约检察长Grady找到Rhyme,他们刚抓捕了一个种族歧视犯罪组织的领袖,了解到这个组织正在策划一个暗杀他的行动。Rhyme正确判断形势,及时的阻止了一次暗杀。而事实上,纵火逃走的凶手就是躲在这次暗杀背后的策划者,他被这个犯罪组织雇佣来暗杀Grady,为了迷惑警方,他把线索指向魔术表演,让大家都以为他的重点其实是在中央公园上,然后派一个菜鸟牧师先去暗杀一次,让警方破案,这样警方就会放松警惕,他则正好乘虚而入。
可是Rhyme通过他之前无意在冲进河里的车中留下的报纸,发现了他的真实目的。而且也发现了那个所谓看到浓烟报警的目击者,其实就是凶手本人,他根本没有想烧死Rhyme,而只是想误导他。
警方在Grady家周围布下了天罗地网,可是凶手却换上了侦探的服装,假冒警长让值班的警察回家,然后带上他杀死那个巡警之后偷来的ID,大摇大摆的走进了Grady的家。这时Grady的客厅里坐着他的贴身保镖,完全没有想到凶手可能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不过他镇定的稳住了凶手,假装若无其事的被糊弄住了,然后埋伏在一边的警察们一拥而上,抓住了凶手。大家都惊魂未定的说,真没想到他能这么轻易的就突破了数道防线。
被抓获的凶手给带到Rhyme面前,当他得知警方已经找到他的身份时十分惊讶。警方决定给他烤上2副手铐2副脚铐,有了上次被他逃脱的经验,Lon从他的嘴里找到了一根铁丝,在Kara的提醒下,又找到了另外一根被他藏在牙齿里的一根铁丝。然后把他送到了临时拘留所。
在从临时拘留所到监禁室转移的过程中,凶手假装自己的腿被脚铐别伤,要求警察把脚铐去掉,可是押送他的女警察十分警惕的发现那只是一个借口,凶手飞快的掀起自己腿上的一块伤疤,从里面掏出一根铁丝,眨眼间打开了所有的手铐脚铐,并且击伤了押送的男警官,转身扑过来与女警官抢夺手里的枪。
在争抢的过程中,女警官的手枪走火,打中了凶手的头部,他的鲜血脑浆喷了女警官一身。
在得知凶手意外死亡的消息后,Grady找到犯罪组织的领袖,要求他提供线索。这个头领很震惊,极力辩解这不是他策划的,他身在监狱中与世隔绝,等着上庭,就算杀了Grady也还会再派新的检察官来,所以这不是他干的。Grady说,那你就帮我找出是谁,告诉我他们的名字,我来给你cut a deal。这个头领和他的犹太律师讨论了一番后,决定要给外面打几个电话,Grady很信任那个犹太律师,因为那是个好律师,为人做事十分谨慎,而虽然为一个种族歧视的坏人工作,他还是格守自己的职业操守。于是Grady答应了他们的要求。不久头领通知律师,要与Grady见面,亲自把名单交给他。
这时Grady的贴身保镖接到上级电话,表示凶手已经意外死亡,所以他们可以返回总部。Grady决定自己一个人去监狱见那个头领。而事实上,这个犯罪组织已经派出了另外一个杀手,埋伏在监狱门口准备伏击Grady。
Sacks到拘留所整理现场的时候,发现凶手的尸体不见了,而且现场被严重破坏,墙壁上的血迹和指纹全部被擦拭干净。经过检验,这时才发现,其实原来凶手是假死,他故意被警方抓住,早在自己的身体里做了手脚,在头发中藏了小袋的血浆和凝固物,然后把自己割破一点儿,造成死亡的假相,而等大家都以为他死了的时候,他再趁乱逃走。原来这一切都是他策划的计谋,他用这种方式引开警方的注意力,让大家以为他的目标是杀死Grady,但事实上他的目的是帮助监狱里的领袖越狱。
而那个头领在等待Grady到来的时候,试图杀死他的犹太律师,然后等待凶手破门而入带他投奔自由。然而他失算了,开门进来的是Sacks而不是凶手。书里说,这个头领对凶手佩服的五体投地,无论是他的智力还是他的手段,简直把他当作神,所以当Sacks推门进来的时候,有一瞬间,他甚至以为凶手化妆成了一个女人。
原来这又是凶手布的一个迷阵。他的真正目标其实也不是营救头领,而是那个魔术团。他偷了一部老式救护车,装满了煤气罐,开到表演篷外,然后自己站到远处遥遥观望,不久他就听到爆炸传来,人们求生的尖叫声,还有滚滚浓烟。他终于获得了满足,掉头瞧瞧的离开。
一路上警车都纷纷往中央公园开去,路上的行人也都翘首观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个路过的女人问他怎么回事,他按捺着喜悦说,“我也不知道”。然后欣赏着大家的恐慌回到了住处。
然而---都不知道有多少个然而了---在他刚刚喘了一口气时,SWAT破门而入,把他死死的按倒在地。两个年轻力壮的SWAT警察扛着Rhyme和他的轮椅进来了,Rhyme得意的宣布,这个案子破了。
好吧,这个案子其实是这样的,这个凶手,大家都以为他就是Weir,所有的人都这么以为,这其实也是个误导。他故意把自己的伤疤露在外面,让别人知道他的手指畸形,故意说火,在假死之后匆忙擦去留下的真实指纹,还有那些魔法把戏,都是为了让别人认为他就是Weir,而其实他是Weir的助手Loesser。当年大火他救出了Weir之后,带他回到了LV,Weir临终前,他留下了Weir的指纹,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以Weir的身份报仇雪恨,而当仇人灰飞烟灭的时候,他再以Loesser的身份重出江湖。所以前面的那些凶杀案,都是一环套一环。
不过Rhyme还是更聪明,他绕回到Loesser的思路,认识到其实一切都是为了报复打基础。于是派Kara去找到魔术团的老板,一起演出了一场魔法表演,他们用光和烟雾的效果做了一起假的火灾,并且号召观众们一起尖叫,迷惑了Loesser。而那个在路边随意打招呼的女人就是Kara,她偷偷的在Loesser的手表上留下了一个GPS芯片,所以警方很快就找到了他的老巢。
这次警方干脆给派专门的医生做了全身检查,再搞一次MRI,保证他再也没法逃脱。
可是Rhyme并不真的放松,他找来Kara母亲的护士,询问Kara的情况,然后召集侦探和Sacks还有Kara,以及那个魔术团的老板一起,当着大家的面指出,Kara其实就是Loesser的帮凶!因为Kara妈妈的治疗费用太高,她无力承担,只好接受Loesser的条件,做他的影子助手。
大家都震惊了,这时Kara试图逃跑,警探Bell冲上去铐住了她,然后打电话给警局,要求派人来把她先带走拘留起来,Kara羞愤难当的蹲在地上哭泣。Rhyme又轻蔑又得意的说,你们都没看出来吧?其实我早就发现不对了,Kara不仅帮着Loesser干坏事儿,她还试图伪造证据干扰我们的调查呢!这下大家更加惊呆了,Sacks完全不能置信,Kara会是那样的人。Rhyme说,你们都是被表面迷惑了,其实你们连她真实的名字都不知道,光知道她的艺名叫Kara,其实她从一开始就在误导我们,是她主动要求提供帮助的对不?她从第一天开始就在破坏我们的证据,不信你们看证据板上的证据,里面好多都是她破坏过的。
这时门铃响了,来提Kara的人到了。来的女警官进门后要求查看魔术团老板的身份,老板很惊讶,说你们不是查过了吗?说着掏出自己的钱包,却发现那不是他的钱包,是Kara的钱包,Rhyme尖锐的说,难道你是个小偷吗?
魔术团的老板再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这个提人的女警官就是Kara改扮的。这一切是Kara和Rhyme联合起来表演的一场幻术,由“Immobilized Man” Rhyme引开大家的注意力,提出误导,然后Kara迅速的换衣服,escape,再迅速的回来,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大家叹为观止,而Kara也因此获得了一个正式幻术师的职位。
很狗血的是,Sacks 之前逮捕的那个破坏现场的胖子,其实是个Congressman,然后丢了脸的议员决定报复,他搅活黄了Sacks升职做警官的考试,并且要求给她停职一年。Sacks本来成绩超好,结果却毫无希望。
不过,不过,很狗血的是,最后好人还是有好报,Sacks的上司设法把她调出了警察局,从patrol officer变成了detective,直接从女警官变成了女侦探,大家都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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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买小孩的衣服,准备回头去看朋友的时候带去。之前一直听说有的妈妈怀了儿子之后特遗憾,因为觉得男孩儿没什么衣服可买,不能享受那种打扮小女孩儿的快乐,上次6P回来也说,去逛街了,没劲。我一直不甚理解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直到昨儿我自己走在衣服丛中,看到girls那边一片花花绿绿,各种漂亮小衣服,花色式样用途,摆的琳琅满目的。再看boys这边,可怜的就那么几个aisel,而且清一色的蓝色绿色黑色灰色,款式也很单调。我立刻就体会到那种没劲的感觉了。发现还是女孩儿好,女孩儿比较过瘾。
今天晚上烫衬衫,我以前接受过专门的烫衬衫裤子训练,以前我一直觉得男士衬衫很麻烦,得按工序烫,事儿事儿的。今天想到过几天也许我也要用上我的衬衫,搬家后也没好好整理过,就把我的那套小秘衬衫西裤翻了出来。先烫裤子,发现裤子比男士的难烫多了,尤其我那西裤为了显得酷,还是扣扣子的,裤筒倒是很好烫,上面就只能翻来覆去一小片儿一小片儿的烫了。
费了半天劲儿终于烫完了裤子,我想衬衫应该容易吧?结果,女士衬衫真的跟男的差别太大了,尤其我的那几件衬衫还带弹性。平时穿的时候,只恨美国衬衫没有腰,不突出线条,现在才意识到,那些线条全是要顺着缝儿一点儿点儿的烫的,而且都只能用熨斗的边儿。
原来女的过瘾是过瘾,可是的确要事儿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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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我赶上用PPS看了阅兵式。有几个感想:
1,CCTV的导播真的很差劲。镜头画面简直乱来。几次给胡core近景都是紧跟着介绍女兵方队后面,每次看到女兵过去了,就让大家看看胡哥笑逐颜开的样子,不知道这个导播怎么想的。拍马屁也不是这么拍的吧。
2,解说词写的还是那么销魂,让人不得不服。我听到“激情河北,魅力山西”的时候,差点儿没翻过去。
3,武器我不懂,但是阅兵式很威武,虽然大家在网上吵,说这样劳民伤财很恶心,我还是觉得,参加的人肯定会把这当作一辈子值得珍藏的回忆。虽然个人崇拜太过时了一点,但是显显军威没什么不好,提提劲儿,鼓鼓士气。
其实最骄傲的还是去年奥运会的时候。觉得我们中国人把这么大个事儿办了,办的还那么好,随便一个路人甲都说,太漂亮了,真应该找机会去中国看看。
我觉得挺好的,把钱花这上头,比搞春晚强。虽然水平并不比春晚高多少,但至少没那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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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去芝加哥看U2 360o的演唱会,今天才把照片整理出来。那天去看演唱会迟到了一个多小时,已经能听到歌声了,却怎么也走不到,真是沮丧极了。不过最后赶到的时候,心情就激动起来了。我根本不算U2的fan,在认识大猫前也就听说过这个乐队,启蒙教育也是在他车里的CD里听过几首,仅仅知道这个乐队很老牌,很有名。
我看过几次现场演唱会,但没有一次象这次这样,soilder field给挤的满满的,几乎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我们买的票还是正儿八经的club票,大猫激动的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就象现场其他几万人那样,立刻投身到音乐中去。身边的每个人都在挥舞着手臂,跟着节奏哆嗦着,尖叫,那种热情,真是好像只有快女比赛才能看到。可是不同的在于,我们身边的粉丝们,个个都一把年纪,放眼看去,好多连头发都花白了,动不动就是四五十岁的老伙子和阿姨。他们和年轻人一样激动,好像甚至比年轻人更激动。几万个人跟着台上的人一起挥舞手臂,晃动脑袋,那种场景真的很壮观,就像几万个人都吃了摇头丸一样。
我拍了一些照片,可是我旁边的那位大哥不许我拍,他一手举着一大杯啤酒,杯子下面还摞着好几个空杯,一手搂着布满纹身的女朋友,凑过来对着我的耳朵大叫:“enjoy the music, enjoy the music”。他们高兴起来就互相搂抱,撞胸,击掌,很多人兴奋的热泪盈眶。



现场的效果的确做的很好,光和音响都衔接的天衣无缝。加上摇滚乐的气势,我的心脏都给震的蓬蓬直跳。台上的几个人头发都有点儿白了,当然有一个吉他手头发始终是白的。虽然我不算fan,也觉得挺酷的。U2返场三次,也算让大家过足了瘾,他们唱的最后一首歌叫做:“Moment of Surrender”,真是非常非常的好听。






好玩的是退场的是,几万人慢慢吞吞的,有次序的往外走。很多人意犹未尽,我看到好几个叔叔站在座位上,还不断的扭动着身体,来回晃着脑袋。
往外走的时候,那个场面真是很震撼人,我不记得过去有没有见过这么多人一起走了,那简直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人流。本来我穿着高跟鞋,脚疼的死去活来,可是被人群带着,也很顺利的走了出来。人们一边走一边说笑,有的还哼哼唱唱,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本来警察把路口封了,可是人太多了,呼啦一下就挤了过去,警察只好把路障搬开,大家居然鼓起掌来。后来又到一个路口,一个指挥交通的阿姨拦住不让我们过去,要先让对面的车走。可是群众们说,不对,我们的灯亮着,然后大家一起哗啦又冲了过去,那个阿姨无奈的很,有个小伙子小声说,“people win。”
有的时候,这样去感受一下热情还是挺带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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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个事情我一直很想说。
U2有一首歌,献给昂山素姬,今年是她60岁的生日,已经被缅甸军政府软禁了19年。U2专门创作了这首歌,呼吁缅甸政府早日还给她自由。然后舞台上出现几十个人,每个人都举着一张昂山素姬的照片挡在脸前,U2说,今晚,我们都是昂山素姬。。。
歌儿很好听,昂山素姬我也知道,她为了缅甸的民主,被软禁多年,十几年没有见自己的丈夫,丈夫死了也决定不去英国奔丧,因为害怕走了之后再也不能回到缅甸。她奉行甘地的非暴力反抗作法,希望以自己个人的存在影响国家的政治。
问题有两个,首先U2说来说去,就是一句,world peace。世界要和平,穷人要有饭吃,非洲贫瘠生病的人需要救援,这些谁都知道。看着下面狂热的人群,感动的热泪盈眶的粉丝,我也相信他们真的被这个诉求打动,虽然他们可能根本不明白真正的诉求是什么。这样振臂一呼,虽然精神可嘉,可是未免天真。
其次,我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比约克会那么傻逼跑到中国去大叫XX独立。而我对这种在所谓的艺术舞台上,进行政治诉求,真是有着本能的反感。因为他们和粉丝一样,根本不care到底怎么样,会怎么样,应该怎么样,而就是高歌一句world peace,就足够感动自己和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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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及:其实我听纵贯线的CD的时候,倒是觉得感动的不得了。几个老家伙年龄大的大,离婚的离婚,过气的过气,不过唱的还是那么好听。那天开车回来已经是深夜,听到张震岳唱“抱着你,抱着你”,觉得特别感动。后来坐在车库了听完了才下车。我想,这就是曾经陪伴一起长大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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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一天我在BBS上看到一篇帖子,写帖子的人叫做西狼,开始的时候他每个帖子只有一句话,然后自己回复自己,随写随贴,后来他把那些零碎的话合并在一起,做成一个主题,叫做“媳妇啊,我给你说说我的心里话”。阿肥后来看到,还专门发给我看。
我第一次看他发的零碎贴的时候,感觉是这人很痴情,他写的很有意思,很多细碎的回忆,讲他喜欢上自己小时候青梅竹马的一个朋友,不过造化弄人,这个朋友怎么也不喜欢他。可是不管怎么样,经历了千山万水,他还是喜欢这个女孩儿,那些往事在他的心里刻骨铭心。这哥们文笔不错,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词句,也没有很多的感叹号,就是一句一句的说故事,当时感动了不少人。
我当时觉得,恩,挺感人的。可是这样一厢情愿的以自己的方式去爱别人,也有点太强迫了吧?难道爱一个人不应该以“她”愿意接受的方式去爱吗?
这哥们后来过一阵就上来发个帖子,过一阵又发个帖子,今天无意看到他写的“(续2)”在首页上,心里还想,可真闲啊。
今天BBS上出现了一个十大贴,发贴的人爆料说,这个人其实是个stalker,他从小就试图霸占他嘴里的“媳妇”,因为他妈给那女孩做了被面,给她带了吃的,就觉得她欠他们家情。而更加离奇的在于,这人曾经三次,对,三次,试图强奸那个女孩,第三次在打斗中造成了女方锁骨骨折。
这男的曾经死心另找他人结婚。后来从那个女孩的闺蜜那儿得知她还单身,就立刻离婚,通过闺蜜有背景的美国丈夫,办理了B1到美国来找她。爆料贴里还附加了Bibliography,除了他一厢情愿写的七八封长篇情书贴之外,更令人感到悚然的,是他在sex版发的帖子,询问怎么才能在床上搞定一个女人,如果强行和对方上床造成大出血会怎么办?如果这个女人比较“窄”,那需要采取什么非医学手段,etc。而他在到了美国之后还继续发帖,声称如果娶不到这个女的,就守护在她身边,当然如果有人要靠近她,那就不行了。如果她还是没有被他的深情感动,那“明年这个时候就看CNN或者新浪的新闻吧”。
前阵子我在博客里提到过一个29岁迫于老父压力征婚的MM,就是那个25岁博士毕业,要求自己始终是对方的only one,要找个29-35处男的。她征婚贴里有一句特别经典:“能够忍受我有的时候周末一整天躺在床上看窗外的树,不做任何家务。”
后来这个征婚的MM收到了57封应征的信,她回到鹊桥上以公开信的形式回复,说57封最后剔除种种不合格的人之后,就剩下两个,那么这俩要看缘分了。
这封公开信不出意料的又引起轩然大波,大家说她的口气实在太强硬,根本不象在征婚的。奇怪的是,她在帖子最后提了一句,“我有特殊情况,特别有修养的,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的,性格不是特别强悍的不一定适合我现在的情况。”
现在回头看这姑娘的帖子,还是很讨厌的。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前面那个stalker嘴里挂着的“媳妇”,居然就是她。
在考古的时候,我看了他写的几乎所有的帖子,看的真是很毛骨悚然,非常惊秫。他的一厢情愿油盐不进,已经到了非常恐怖的地步。我实在不愿意再多叙述。
再去看那位姑娘的帖子,我发现有个人说的很好:“所以有人在另外一个帖子里面都说了,要真的有第四次。那大家只能说前3次不是强奸未遂,而是顺奸未遂。其实在我看来,这个第四次是不可避免的。一方面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另外一方面就是这个丁香是一个思维观念上”又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主。这里的婊子牌坊不是说丁香的生活作风,是说她的思维方式,做婊子是说”她本人不愿意和西狼相处“,立牌坊是说”来自某些地方的压力导致她不得不和西狼继续相处“。”
总之不知道这个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可实在够dramatic的。这对男女的极品其实很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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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lance聊天,想起在家过除夕的情形了。他说他们除夕吃火锅,我说我们包饺子。可是想了想又记起来,我们是吃完饭才包饺子,饺子放到第二天才吃。
最早关于除夕的记忆是在49栋。我能记得的是过年前好几天,妈妈就开始忙着采购各种年货,大包小包的拿回家。单位也会发年货,香菇啊,木耳啊,还有冻鱼。好几次我和妈妈大黑天的打着手电去他们办公楼下拿鱼,有的时候是鱼到的晚了,有的时候是鱼太好了,不好意思当着别人的面分。分鱼的人总是会对我妈说,X工,给你条大的,然后我妈就很得意的让我拎着拿回去。
买年货是很恐怖的经历,因为市场上人会特别特别特别的多。买的人和卖的人挤在一起,大家都用吼来表达意思。买的人一边吼着一边再放几个到秤盘上,卖的人摇着头又拿下几个放到一边,这样往返好几次,生意才最后做成。还有买鸡的地方,最早的时候卖鸡的不给杀鸡,所以我们要买了活鸡拿回家自己杀。那天我跟大猫讲述有年杀鸡结果鸡飞了的故事,把他逗的乐不可支。后来人家给杀鸡了,一刀割开喉咙之后放血,然后丢到一个桶子里,那个桶子我一直觉得很神秘,后来猜想是一种拔毛器,鸡扔进去拿出来身上就光光了。然后丢到烧开的大锅里滚一下,把毛再褪干净交给我们。市场里弥漫着鸡毛和热水交杂在一起的难闻的味道。
为了买年货要跑很多很多次市场,要先买干货,然后再买禽类,然后买肉,因为买晚了就都卖完了,然后提前一天买新鲜的蔬菜,因为大年夜当天的菜又少又贵。小的时候我觉得过年是个负担,如果不是因为可以放好些天假,我觉得过年真是没有什么可以期盼的。这显然是没有压岁钱的人的沮丧想法。
大年夜前的好几天,爸妈就要开始研究菜单,爸爸会拿一个小本子,端端正正的写上菜名,在灯光下跟妈妈讨论,也许过几天又添加一个菜,或者和又划掉一个菜,有时也因为原材料没有备齐,只好想办法换别的材料。每准备好一件,他们就会在小本本上画勾,如果是需要当天再做准备的菜,他们也会在旁边做上标注,以免到时候忘记。
我记得有一年我爸做蛋饺,就是调好肉馅,然后打几个鸡蛋,用小勺子在煤气炉上加热,浇上蛋汁,当蛋汁慢慢的凝固成为蛋皮的时候,就把肉馅放进去,然后把蛋皮折叠过来,小心的用勺子或者筷子把边儿压压紧。
我站在煤气炉旁看着我爸做这些,他的手很大,小勺子在他的手里就显得格外的小,可是我爸的手很灵活,一边做一边告诉我,要小心的转动小勺子,让它受热均匀,不然蛋皮有的地方就会烤焦,而有的地方还没凝固。我记得当时我摒住了呼吸站在一边看,觉得特别神奇。我们俩都不说话,静静的看着我爸做了一个又一个。有的时候你会感到周围有那样一种气场,虽然你在动作,可是内心无比宁静,你不需要发出任何声音,却知道和身边的这个人心意相连。不过那可能是我爸最后一次做蛋饺,这玩意太费功夫了。
再后来搬家到69栋,我能记住的除夕就比较多了。那个时候开始由我主要负责擀饺子皮的任务,每年过年我的任务就是,洗杯子,擦地板和窗户,洗菜,擀饺子皮。除了最后一样其他的我都烦的很,所以每年过年我都是给爸妈在屁股后面催着干活,只有擀皮的时候我能干的热火朝天。到了美国之后有次吃饺子,别人很惊讶我居然会擀皮,我就想起来过年的时候。我一个人擀皮,爸妈两个人包,我还是能赶上他们的速度,我喜欢这个活儿,能专注的连春晚都不看,埋头在擀皮的事业上,精神焕发。
一般我们包好饺子就会吃几个,所以快包完的时候我妈就去下饺子,因为她拌的调料特别好吃,所以基本上提前十五分钟妈妈就得丢下手里的饺子和电视去厨房干活。我常常一边擀皮一边想,我妈可真惨,我们至少还能都看着电视,她都看不着。接着我就想,当妈的可能都这样,都这么惨,以后我要也得这样就惨了,我可不愿意这样,还是别长大别结婚别有小孩的好。不过到了现在,再想起当时的想法,就觉得很理解我妈了。那些电视节目都是过眼云烟,有什么可看的?当然给家里人做饭更加重要。
那个时候还有汪汪。汪汪来的第二年我就去读大学,只有放假的时候回来,每年春节外面放鞭炮,它都会吓的要命,紧紧的贴着我们拼命的抖,怎么也停不下来。咪咪还在的时候也害怕,有一年除夕,我们也出去放炮,结果一开门咪咪就窜了出去,找了好久都没找到。我过一会儿就出去叫它,可是外面的鞭炮实在太响了,估计它就算能听见也不敢出来。最后我们在楼顶天台一个小角落里找到了它,它缩在一个管道的尽头,蜷成一只母鸡的样子,只有一点点大。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家里有爸妈,我,咪咪和汪汪,真是又全又热闹的大家子。到下一个除夕,我就有10年没有在家里过过春节了。
今天我在想,该怎么解决生活里的这些矛盾?昨天打完电话后我想是不是干脆给他们写封信,可是回想起这些点点滴滴,又很难真的横下心说,请离我的生活远一点。
前天妈妈说她摔了一跤,擦破了膝盖,我立刻打电话回去问情况,还好就是皮外伤,我松了口气,心里又开始感到难受,我不在身边,只能打电话问问,连帮着递个东西或者擦个澡也不行。可是在我兀自懊恼的时候,我妈上一句还是在撒娇,咳嗽一声之后,换了口气,厉声问:“你收拾的怎么样了?还没收拾好吗?”
如果记忆是电影胶片,那当时我的脑子里晃过好些过去的镜头。有一次是妈妈到学校来看我,因为当时他们听说我找了男朋友,我妈决定五一的时候来收拾我一下,我下楼的时候看见她走出的士,吓的魂飞魄散,不过还好那个时候男朋友回了老家,然后我妈躺在我的床上睡午觉,忽然楼下有人叫925,我在书桌前正在看书,还没反映过来,我妈当时翻身坐起,横我一眼,一下纵身跃到窗前,也是这样厉声喝问下面的男生:“你找谁?” 被吓坏了的男生哆哆嗦嗦的说他找我们宿舍另外一个女孩,我妈悻悻的又坐了回去。可是当时她本来安详的睡着,可是忽然坐起来看我的那一眼,那种:“我终于抓到你了”的威武眼神,那种象捕获了敌特一样的洋洋得意,一直到今天都能吓出我一身冷汗。
而前天也是这样。我在电话这头目瞪口呆,不知道的人可能以为我欠了她很多很多钱吧?
昨天我告诉妈妈下个月要跟大猫去SD。他要开会,而我正好可以去看看6P。我妈长叹一声说,唉...我说你叹什么气呀?她说:“真浪费时间!”
后来又回到老的话题,我说你们真的不必要这样无时不刻的提醒我,我妈说:“你怎么不站在我们父母的立场想想?”我终于忍不住说,“可是你们为什么不站在我的立场想想?我现在每次打电话回家心里压力都很大。” 我妈说:“咦?你为什么会有心理压力?不要有心理压力啊,怎么会有压力呢?你自己不要当成压力嘛...” 我。。。。。
我跟我妈说浙大那个博士跳楼的事儿,我妈说他不行吧?自己水平差。我说人家清华的,考第一的,西北的博士博士后,怎么不行的呢?我妈又说,那他也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心理素质不行。我说这个如果全是自己,那咬牙可能就扛过去了,可是外界压力不一样呀,家里父母别人,冷嘲热讽呀,说你没用啊,没出息,太不要求自己,那不是每个人都是共-产-党-员钢铁般的意志,到了极点不就咯嘣了么?我妈哼了一声,把电话挂了。
挂了电话之后我和大猫面面相觑,我说,他们怎么不担心会把我又逼出抑郁症来呢?大猫说,她连你有压力都理解不了,怎么会担心这个?
我心里真是很难受。这些挣扎对我来说,这么多年,这些往事,这些经历,这些过去留下的痕迹,我一边要跟它们撕扯,一边还要跟自己搏斗。我对大猫说,所以你要原谅我,我真不是故意那么神经质,我怕黑,胆子小,因为我从小没有安全感,我自己的爸妈就嫌弃我。大猫说,不许胡说,没有人嫌弃你。
平静的时候我会想,那是因为他们对自己有expectation,可是他们没有能实现,因为种种客观的因素,还有环境什么的。但是他们觉得自己已经尽力做到了自己最好,所以内心很自豪,可是深处也有深深的遗憾,而这种遗憾就变成了我的burden,我不仅仅要完成他们对我的愿望,也要实现他们对自己的愿望,所以不管我怎么做,不管我能做到什么程度,我永远都不能使他们感到骄傲和满足。更何况,我压根不行呢?
很搞笑的是,每次跟大猫的妈妈讲话,就完全相反。大猫妈妈总是不断不断的夸奖我,说你做的太好了,真不容易,你们现在是两个人了,别光顾着工作,不要把自己逼的太过分,也要享受家庭生活,你们现在有家了,也要有家的感觉...我觉得这种感觉真的很诡异,本来应该是我自己妈妈对我说的话,却从另外一个人嘴里说出来,就连婆婆都知道多鼓励鼓励没有坏处,反而亲妈觉得没有必要,而应该不断的鞭策,要有痛才能进步。
这些痛和那些温暖的回忆夹杂在一起。就像除夕,这个欢快的节日总是会揉杂着各种情绪,各种我不愿意做的事情,夹着巴掌带着甜枣,永远不停息的每年都来。你喜欢这个日子,喜欢它蕴含的特殊含义,就像你爱自己的父母,感激他们过去这么多年的付出,和他们真心实意的爱护,可是同时你又会为了过年的繁杂而感到烦恼,为相应而来的种种事端感到疲惫不堪,就像你被父母的爱压的喘不过气来,被他们沉重却不自知的压力勒的恨不得去死。你想到过年会想到漫天的烟花,弥漫的饭香,会想到团圆的酒席,长假的放松,就像想起那些过去的点滴,让你觉得发自内心的温暖,那些片段,让你觉得怎么也无法割舍,让你不忍心决绝的说放开我吧。
我跟阿肥感叹,要是大猫的妈是我的妈多好。阿肥说,要是你的妈是大猫的妈那可就完了,肯定嫌弃他没有找个好老婆,又没有工作,不求上进。我说是啊,那跳楼的就该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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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看电影前,看了一篇和菜头的博客,“【和菜头信箱】之《三年》”,没兴趣考古的话,我就spoil一下内容。
内容是一个台湾女生写的,说她当年多么竭尽全力想融入大陆,然后没办法去了法国,嫁给了一个大陆人,现在怀了宝宝,然后这个时候觉得,大陆很不好,不利于宝宝生长,所以她迫不得已的,痛苦的决定放弃自己的大陆梦,回到台湾去,为了孩子,就算要跟老公分居离婚,也要回到台湾去。
这篇博客下180多个回复,里面至少90%的人在响应这个台湾女生,哀叹说自己无法选择国籍,有生之日不能离开中国的话,也要让孩子离开,去呼吸新鲜干净的空气。
昨晚上我做了个梦,在梦里我回复这篇博客说,不知道在这个婉蓉MM希望融入大陆的年轻时代,那个时候的大陆和现在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那个时候的水质和腐败比现在是要好很多吗?她举的那些肮脏的例子,在这几年中,变坏的程度足以让一个人幡然醒悟自己的双眼被蒙蔽吗?而那些肮脏的例子,在台湾就没有吗?
这两天又到周末,又到被爸妈训斥和鄙视的电话时间,我也想过,为什么我的爸妈是这样,而我无法选择?常有人说,把祖国比做母亲是很荒谬的比喻,因为其实国家并没有象亲生父母那样抚育你。所以我也常常想,为什么明知道这些现实,我还是不愿意跟我爸妈翻脸正面对抗,也明知道那些“肮脏的例子”,可是听到《我和我的祖国》还是会忍不住热泪盈眶。
我想那些迫不及待的想离开中国到美国过上好日子,呼吸上新鲜干净空气的人们,很大一部分在亲眼抵达这里的时候感到失望,剩下一部分人在居住一段时间后感到失望,也会有永远感到无比幸运和幸福的,而他们是真正的“幸运”。
其实如果我现在生活在国内,或者如果我回国了的话,肯定一样内心也有种种不满。就象每次回国短期探亲的时候,都开始感到不太适应,遇到问题就开始怀念美国。可是同样,在这个被看作天堂的地方它一样有这样那样多的问题,如果我们再感到不满大概就只能去火星,而火星上又没有新鲜干净的空气。
因为快到国庆的缘故,最近常常看到一些文章,深情的怀念国内的某些生活,比如今天看到这样一段:“我喜欢中国的山山水水,可是我不喜欢旅游景点里的那些人工牌坊,厕所里没有厕纸和肥皂,所以一回国,我就记得出门要带面巾纸。我喜欢在街上看见陌生人,互相点头微笑,说Hi。那次回国出去玩,临走前,朋友叮嘱我,没事儿不要随便跟人笑。说的也是,不要自讨没趣,被人当坏人看。”
我就忍不住想起了前面那位来自台湾的婉蓉MM。
每个人都会喜欢好的东西,不喜欢坏的东西。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啊!而任何地方都会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你怎么可能只要求好的留下,而完全摒弃坏的那些?所有的这些,它难免就是一个coming package,总是得到一些,又失去一些,拥有一些,放弃一些,在中国是这样,在美国也是这样,你爱自己的国家,必然也得接受它不完美甚至肮脏的一面,你不爱自己的国家,必然也要放弃你曾经有过的那些美好,那些记忆和经历。如果没有这些双重的两面,那谈的上什么爱呢?那只是一个叶公而已,甚至比叶公还不如,因为他还窜到屋顶抱住柱子瑟瑟发抖,明白展现了自己的恐惧,而婉蓉MM和这位爱国不爱国的妹妹,她连恐惧都要推到龙的身上,都是龙造成的啊。
而龙,大概只能怪自己的妈妈为啥要把自己生的那么丑,龙妈妈说,问你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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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6
Surrogates - [电影]
晚上去看了Surrogates,老布鲁斯威利斯的片子,还挺好看的。走的还是Matrix的思路,说人的肉体通过思维控制机器人。所以大街上走的都是帅哥美女...
老布鲁斯威利斯的surrogate显得很年轻,不过多年来他在片子里都是光头,这是多少年第一次看他长头发啊,看着真别扭。不过皮肤果真很好。里面真的每个surrogate的皮肤都特好,不知道怎么磨皮的,显得特完美。而老布鲁斯又在电影开始前三分之一就挂彩了。
故事情节没什么可说的,基本很老套,又是反对机器人过分介入人类生活的主题。而且又是男主角侦探失去儿子。Minority Report和好多其他片儿都是这样,通过这种方式来衬托铁汉柔情实在是用的太滥了。然后故事的最后,就是天人之战,到底是继续依赖机器人捏,还是给人类第二次机会做human being捏?然后这个老大,把所有的surrogates都给杀死了,逼着背后的活人走出来...
前面都挺好,就是到这个结局我感到很不满,实在太扯了啊。这位老兄这么粗暴的unplug所有的surrogate,满地摊到的都是“尸体”,虽然貌似后面的活人都出来了,都要on their own了,可是整个社会秩序完全被打乱,这得花多少时间才能恢复,还不要说在这个恢复期间会发生什么事情了。这简直就像民运愤青们成天嚷嚷要一鼓作气推翻TG一样。而事实上,只要他们把使用surrogate有危险这个信息放出去,就会有人逐渐放弃使用surrogate,而且会越来越多的人放弃。非要一刀切,真是扯。
而且我更觉得不合理的是,整个故事的源头就在于发明surrogate的那个破老头后悔了。觉得人类太依赖机器人,会毁灭人类。可是实际上,我觉得这个顾虑很扯。好比我有个surrogate,那我会怎么做呢?稍微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派他去干我不乐意干的事儿,例如工作,劳动,或者参军打仗什么的。然后玩乐享受的时候,就亲自出场。那么我会很清楚的知道,只有在肉体健康的情况下,我才能长期保持这种状态,并且保持思维的清醒,反映的敏捷,这样我的surrogate才能表现好。那我怎么会天天躺床上,一切事儿都派替身出马呢?那简直太弱智了。而且照美国人的习惯,肯定一天要花上好几个小时健身,这才能保证surrogate用的爽啊。
在我发表完以上看法后,本来正在深沉回味的大猫点头说:“pe 片!”
不过总的来说,这个片还是挺娱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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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了新买的电视,觉得三星还是没有飞利浦好,头只能横着转而不能上下转。我们只买了一个40寸的,比原来的那个还小。大猫一直憋着很想买个大的,我说你根本没时间看,买那么大的干吗呢?他就不说话了。把坏掉的电视装到盒子里的时候,我的心情真是悲痛的无以复加。太悲痛了。那种收尸的感觉真是让我心里很不舒服。
后来我们把坏掉的电视搬到车库里面,为了不挡路,放在后门口。大猫说,这下好了,要是有小偷进来,肯定很happy的就抱走了,然后回头就来砸咱们家房子。
我今天就瞅空子看了两集CSI:NY,新的剧集的情节真是没什么意思,象白开水一样寡淡。不过还是比迈阿密强一些,看到迈阿密里面那个满脸坑的男主角,我就恨不得再砸一次电视。
今天我烤了平生第一个蛋糕。阿肥听说的时候还尖叫一声:“哇,你好贤惠,我都没有烤过蛋糕。” 我承认其实就是拿蛋糕粉加上鸡蛋和油什么的活活,放到烤箱里完事。之前我听说过要烤完美蛋糕,比例和时间都非常重要。我是彻底不完美了,中间打开一次发现还软着,就又加几分钟。到时间后想了想,又加了几分钟...不过最后拿出来的时候,看起来还行,就是正常的蛋糕样子,我吃了一口,第一口可真是难吃啊。不过后面再多吃几口就觉得挺好吃的了。所以我干脆拿了一个cup cake吃掉了。
接下来我又烤了排骨。这次实在不能厚着脸皮说是翠花排骨了。因为按照记忆,我加了7勺辣椒粉和3勺红糖。都抹好了之后我回到楼上查看菜谱,发现应该是7勺红糖加2勺辣椒粉...
不过不管三七二十一我还是烤上了。具体味道怎么样,得等大猫回来才知道,光荣的第一口留给他了。
前两天我把一面穿衣镜翻出来,放在洗手间里。瓜对这个镜子表现出了谨慎的好奇。我经常不小心就看到它蹲在镜子前,可是却扭着头看一边。明明脸是冲着镜子的,可是眼睛却看着旁边,好像在研究镜框是什么材质做的。瓜平时很少这样正襟危坐,而且表情还那么专注。但我又实在没法解释成它在照镜子。
不过昨天晚上我扭头快了一点,看到它在认真的看着镜子里面的那只猫。好笑的是,它立刻发现我回头了,然后马上就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转开了头,好象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它还是那么正襟危坐的蹲在镜子前面,认真的研究着镜框的材质。这装模做样的小样儿可实在太好玩了。
今儿又得给老娘电话。唉,真是每周必过的坎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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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看到网上一篇八卦,题目是:《吕丽萍后悔与张丰毅离婚称孙海英二百五兮兮》。内容说的是,记者问到吕丽萍对生活的感受,她回答说,离婚还是有遗憾,主要对孩子不好,影响孩子的成长。之所以嫁给孙海英,是当初合作拍戏的时候,发现他很逗,居然比她还二百五。
这几天关于柴静受贿的新闻也有,她自己也出来辟谣了。好玩的是,有挺身而出支持柴支持人的“知情人”,在稿子后面有这么一段,说:柴静,北大艺术硕士...
哈哈哈哈哈。
这年头本来美学博士已经显得很魔幻,再来一个艺术硕士,还是北大的...本来我对柴静没有任何意见偏见,可是看到这个学历,就很忍不住想去问问我们以前同学什么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