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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6
The Knot (7) - [猫瓜]
我和大猫有很多性格上的不一样,比如,我压根没有想过婚礼上要跳舞,而他一开始就兴致勃勃到处找地方学。本来他要我问公司一个喜欢跳舞的女同志有什么可推荐的,可是人推荐了之后,他又不干了,钱烧的非要上private lesson。最后一个月里我们集中训练了几堂课,教我们的是个小帅哥叫Danial,身段灵活柔软的简直不象男人。
这个舞学的我很郁闷,开始一直有抵触情绪,虽然到了那里开始练习还是觉得是件很好玩的事情,但是想想,就为了1分半的事儿,要花那么多钱,那么多功夫(而且我们根本没有时间练习),完了搞不好还给人笑话,我心里就很不痛快。为了这个事儿我和大猫还小纠缠过一次,他气呼呼的说,难道你现在还不明白吗?其实只要你自己enjoy,高高兴兴的跳,谁会笑话你呢?我真正克服心理障碍是有一次训练的时候赶上group lesson,我们在一个角落里跟Danial学,而一堆人老老少少,胖的瘦的,热情洋溢的在主场地练习,那种情绪真的是会感染人,而且我也发现,其实压根没人看。
反正最后总之,我们学了几个套路,争取尽量不要磕磕碰碰,忐忑着就上了婚场。大猫后来告诉我,在前一天晚上他一个人住的时候,还抱着椅子自己练习了一下,觉得没问题。后来正式跳的时候,我跌了好几下,差点儿被踩着裙子,不过因为开心,索性瞎跳,就像老师说的那样,85%的人看不出来,而且更好的是别人根本看不见我的脚步。瞎跳完了之后,还是挺高兴的,长出一口气。
接下来就是被不同的人拉着照相,现在想想,其实挺遗憾,好多人本来应该一起合影,或者至少多说几句的,都没有找到机会。就这么匆匆忙忙的过去了。
大猫在伴郎伴娘之后也做了toast,他再次发挥了张嘴就来的特性,说出了一番感人肺腑的言语,我...现在不太记得了。反正大意就是感谢双方父母,然后说我们都是家里的独生孩子,还说错了,说成single children,过了一会儿又说错了一次。然后接着感谢这个感谢那个,然后又一次感谢我对他终于拿到博士的支持,又一次把我说成了贤妻良母。最后拍着胸脯说,虽然我们这次没有时间安排honey moon啦,但是他保证,一定会show me the world。大家感动的纷纷鼓掌。
后来Robert过来找我们的时候,说起作为摄影师东奔西走四处旅游的生活,说反正有对方出钱,索性可以多住几天多玩几天,所以这些年玩了不少地方。大猫连连点头,说,就是啊,将来他有的是机会开conference meeting,所以才会那么信誓旦旦的说可以带我周游世界。Robert恍然大悟的说,哦~~~原来是这样啊,大猫得意的说,是啊,不过我只是left this part on purpose,让人觉得是他主动带我出去旅游,令人羡慕。
本来我的嗓子哑到只能吱吱叫的地步,不应该再说话,其实这对听的人来说反而是更大的折磨。可是我很想toast,就抓过大猫的话筒,吱吱叫的感谢了表哥表姐,感谢了我公司的同事,感谢了阿肥西木JING和啧啧。后来想起来,其实还有我叔叔阿姨他们,还有我邻居一家,都给忘记了。
这些年,对我来说的确很不容易,曾经落入那样的黑暗,本来以为再也没法翻身。可是跌跌撞撞的走到现在,虽然不能说就此过上幸福生活,但至少是踏实了。
所以才会想借这个机会表示我的感谢。我曾经属于的那个大家庭,曾经度过8年时光的地方。虽然说直到我都快走了才逐渐被已婚妈妈们接纳,但是这最后的日子让我更加感到这个家庭的温暖,真是很不一样。过去常见说出国的人要找组织找不着,其实这就是组织啊。只可惜刚找着我就得走了,真郁闷。
而我的那些朋友们,从01年就认识的啧啧,04年认识的西木,05年认识的阿肥,他们真是陪伴我走过最艰难的时光。我还记得那个时候啧啧特意写信给我,跟我说别在意,还有那时下课回家一边开车一边给西木打电话聊天,还有天天24/7一起的阿肥,要不怎么说我其实运气很好呢?虽然我遇到过不靠谱的,不地道的人,可是我也幸运的遇到了非常非常好的人,而这些人使我变得更好,让我从黑暗中走到阳光下面。的确可以说,如果没有他们,也不会有今天的我。
然后我顺便感谢了大猫,哥们对我的宽容和信任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当然他的讨厌和烦人也不少,我和阿肥聊天的一半内容就是在背后说他的小话。今天去邻居家打招呼,邻居的阿姨又跟我说,这个对象找的不错啊,一表人才啊,口才又好啊,我说,恩,我运气好,我运气好。
只有RAS实事求是的说过一句,大猫真是有福气。
Whatever,出国转眼9年了,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我自己,应该说也脱胎换骨变成了不一样的人。终于要离开这里,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婚礼也可以说是一个总结,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以前常去的那个湖边公园,那里曾经有过我最开心的时光,我也曾经在最难过的时候在湖边淋雨。想以后大概就没有机会再去了。小的时候会以为将来总是有许多无数未知的可能性,而长大了就逐渐知道,有的时候,一旦告别了就永远不会再回来,反正回来估计也没机会去这个湖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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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The 12th Card - [读书]
先插播一段读书笔记吧,回头书一还,估计我就又不怎么记得了。记性差可真是吃亏呀。
又是Jeffery Deaver的书,但是这一本不太好看,所以我就不专门写一篇spoiler了。这个故事大意说的是个黑人小女孩Geneva Settle追朔自己祖先---一个黑人奴隶的历史,然后却意外被人追杀,杀手想了各种办法接近她,并且不断的试图伪装自己的真实目的,先是想假装成意外强奸杀人案,后来又伪造成恐怖分子袭击,但是一一都被Rhyme识破。最后Rhyme不仅仅抓到了杀手本人,还抓到了他的帮凶,并且一举破解了整个阴谋的真相。还帮Geneva Settle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这个故事特别的狗血。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这个主人公Geneva Settle就是个模范少女,16岁,爱学习,聪明,有责任感,懂事,是个完美的小女性。然后故事逐渐揭露出她悲惨的身世,原来她所谓的教授父母根本是虚构的,她爹抛弃了他们母女另娶他人,她妈吸毒过量早死了,然后她一个人躲在地下室里,坚强不屈的一边读书一边打工,这放在中国都是全国中小学生致敬的典范。而且她浑身上下没有什么毛病,特别节俭,又特诚实,对朋友非常够义气,还特别坚定勇敢无私,其实整个评语就可以找个十佳红领巾抄一下,基本不会有太大差别。
接下来特狗血的是,她的父亲神奇的出现了,原来是为了让家里人过上更好的日子去抢劫被抓起来了。然后被假释出来之后,就一直苦苦的找女儿,最后为了救女儿的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当然,他没有真的死掉,我现在算看出来了,Deaver这人跟我很象,不愿意安排好人死掉,所以看他的书基本不用太担心。
然后最最最最狗血的是,最后故事的结局,turned out to be a miracle。灰姑娘Geneva当奴隶的祖先,原来不仅仅是奴隶,还是个杀人犯,well,好吧是个自卫杀人犯,而且他不仅仅是个自卫杀人犯,他还是个农场主!他不仅仅是个农场主,还是个暴有钱的农场主,这个农场居然在曼哈顿!所以开始连饭都吃不饱的Geneva,最后摇身一变,变成了拥有7亿美金的巨富小公主,我靠。
另外一个让我看着特别气不顺的,主要这是一本以黑人为主角的书,我一边看一边在想,我是不是有种族歧视啊?因为我实在实在对黑人的故事提不起一丁点儿兴趣。当然Deaver写的很客观,我觉得写的很真实,他们的对话,说话方式,语气,用词,还有那所高中的环境氛围,我觉得很真实,书里写这个学校主要的学生是有色人种,包括一部分拉丁美洲和亚洲的孩子。学校里的黑人女孩子一般就分成两类,怀孕的,和没怀孕的。基本上只要有男朋友的黑人女孩子,就会发生关系,然后怀上孩子,最后end up推着孩子回家。所以想要挣脱这种生活环境,就只能拼命读书,去上大学。
书里提到一段Geneva的爸爸,说他把怀孕的老婆送到诊所,结果诊所的医生没能抢救下来小孩,医生说,因为没有钱,他们没有保险,而诊所得到政府的资助有限,所以他们没有能力救孩子...然后Geneva的爸爸无比的愤怒,有大段的心理独白,说难道保障每个公民有合理的医疗条件,生存环境,不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吗?bla bla。老实说我看了真是非常的不以为然。对于反对大政府的美国人民来说,为什么交税的时候舍不得交,该工作的时候不工作,该买保险的时候不买保险,要福利的时候,就堂而皇之坦荡荡的伸手,指责政府社会了。总有人指指戳戳的说,要同情弱势群体,要关注势微人群,可是就象Geneva在书里自己说的那样,You may not always be able to get what you work for, but you always have to work for what you got.
Sacks倒还是一如既往的非常酷。故事开头她去检查现场,第一次见到Ron,Ron还是个新手,傻头傻脑的,当时Sacks注意到现场附近有个人身上带着枪,不想惊动他,就小声对Ron说,待会咱们这样这样,我走过去引开他的注意力,他肯定会看我,然后你绕回来...Ron傻乎乎的问,他为啥肯定会看你?Sacks微笑着说,he just will。然后他们走过去的时候,那个人果真就津津有味的看着Sacks,她的火红的头发,她的小腰,屁股,the figure...
后来Rhyme分析出了杀手的住处,警察包围了杀手的safe house准备动手。高级警官Sellitto犹豫着要不要第一个冲进去,因为在前一天第一个案发现场,杀手用狙击步枪点射,杀死了站在他面前的证人,证人的血就直接溅到他的脸上。Sellitto大受刺激,甚至后来手枪走火差点儿打中Sacks。可是如果不克服这个心理阴影,过不了这个坎儿,他的警员生涯就完蛋了。可是面对沉重的心理压力,Sellitto还是退缩了。
为了帮Sellitto一把,Sacks装作风湿病犯了的样子,Sellitto见状挺身而出,接替Sacks,鼓起勇气冲在第一个踢门的前线。而Sacks转身去疏散群众,结果在疏散的过程中,发现了杀手真正的家。可是她把自己的连发自动手枪给了Sellitto,手里只有Sellitto常用的传统六轮手枪,并且照习惯Sellitto只在里面放了5颗子弹。
杀手倒是有无数的充足的弹药,他毫不犹豫的枪击自己的女朋友,试图引开Sacks的注意力,然后转身逃亡。Sacks犹豫了一下追了出去,数着用她那5颗子弹,终于阻止了杀手驾车逃跑的计划。最后她把杀手堵在一个公寓的楼下,杀手正在踹门,如果让他踹开了,就能通过窗户逃跑。Sacks想了片刻,举着空枪就站了出去。
那杀手看着瞄准他的Sacks,仔细的做了一套逻辑分析题,他也数了Sacks已经发射了5颗子弹,那么有两种最坏可能性,要么她reload了,要么她的手枪里还有一颗子弹。
首先他之前就观察到Sacks常用的是自动连发手枪,而不是这种旧式的六轮手枪,她的腰上别的也是自动手枪的弹匣,那么说明这个六轮手枪不是她的,她临时把自己的枪给了别人。这说明她的身上不会有补充弹匣,所以她不可能reload。然后他接着分析,按照Sacks的个性,根据刚才的情况,他已经打伤了一个无辜的人,而她还是坚定的来追踪他,这说明她是那种会毫不犹豫开枪的人,所以如果不是她的手枪里没子弹了,她肯定不会跳出来,而是会直接开枪射击他。想到这里,杀手冷静的说,“You are out of ammo.” 然后他对着她举起了他的枪。
可是很快他发现有点儿不对,因为Sacks用左手拿着枪,而她的枪套却佩戴在右边,这说明她是个右撇子。然后他看到Sacks左手举着空枪,右手飞快的拔出腰上佩戴的瑞士军刀,嗖的一下丢了过来。
这刀子并没有插到杀手的眼睛里,不过刀把狠狠的砸到了他有病的那只眼睛,杀手痛的把枪丢了去捂住眼睛。然后Sacks扑了过来,杀手想起来去地上摸枪,想抢在Sacks之前找到。没想到Sacks根本不在乎,她一下扑上来,骑在他的身上,她根本没去看枪在哪儿,而是抓了一块石头,握在手里,狠狠的砸向他的脑袋。不管杀手怎么挣扎,她都一下一下准确的砸中了他的脑袋,杀手都给她砸哭了。
最后还是俩警察及时赶到,救了杀手一命。这俩警察到的时候,并不是一起拥上按住罪犯,而是一人给他上铐子,另一个竭尽全力的抱住Sacks,想方设法的夺下她手里的那块石头,还不断的在安慰她说:“It's ok, it's ok, you got him, Detetive, It's cool, you can relax. He's not going anywhere, he's not going anywhere, he's not going anywhere...”
后来Sacks回到总部,大家问她:You collared him with an empty weapon?Sacks说:Actually I collared him with a rock.
这姑娘多酷啊。对比起来,那个Geneva简直假的快赶上Obama了。
书里提到一个第十四修正案,说美国政府的运作管理有两套系统,一个是联邦政府,一个是州政府。联邦政府主要通过统一的宪法管理国家,而对个人来说,更重要的其实反而是州的法律,每天每天真正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是州政府和州法,在不违背联邦法律的基础上,州法其实起到的是更加重要根本的作用。所以这个第十四修正案是保护人民群众,避免被各种州政府制定的法律占便宜。The Consitution and Bill of Rights protect us from Washiong (Federal government) only, not from abuse by New Yorkl or Oklahoma (state government)。这个第十四修正案最开始是针对黑人奴隶制定的,但是后来普通美国群众也开始受益。It drastically limits what states can do to their citizens.
书名叫做《The 12th Card》,说的是塔罗牌里的第十二张牌,上面画着一个被倒掉起来的男人。本来是杀手想伪装成强奸杀人案时留在现场误导警察的。可是Rhyme找到一个塔罗专家,专家解释说,这张塔罗牌真正的含义,其实并不是想象中要吊死谁谁那样恐怖。这个被倒吊起来的人,面部表情平静,甚至略带微笑,它的含义其实是:The card often fortells a surrendering to experience, ending a struggle, accepting what is.

这张卡片也影响到Rhyme,他正接受着新的治疗方案,每天把自己绑在自行车上,通过电脑代替死掉的神经指挥四肢进行锻炼。可是他一边锻炼一边也在犹豫怀疑,这样的付出会不会有结果,而如果没有结果的话,是不是还需要继续?
这个故事结束了,结局是皆大欢喜,除了灰姑娘一夜之间暴富之外,Rhyme也可以活动他的右手了。What a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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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The Knot (6) - [猫瓜]
特别要感谢啧啧,拍了一张捧花的照片。我们三个人的花是一样的,只是大小不同。我真的很喜欢这个黄色的玫瑰,热烈又不过分浓艳。没有想到小蓝花配起来也那么好看。本来蓝色和黄色都属于有一点冷的色调,可是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一点点含蓄的奔放,真是我想要的那种感觉。

毛毛提到当年啧啧的婚礼。我当时是啧啧的伴娘,她很早就说好要把她的捧花扔给我,叮嘱我一定要眼疾手快抢到,在扔花前,她还专门过来跟我讨论站位的问题,都爬到高台上了,她还回头看一眼我的方位才开始扔。不过可惜她扔的太高了,那捧花划出一个弧线就落到我身后,土豆的老公立刻一脚把花踢到桌子下面,我还是爬进去才把花捡了出来,土豆老公得意的说,“看,有我守着,还有谁敢来抢?” 那天抢garter的时候,大猫很矜持的站在一边,怎么都不肯过去。那个时候,甚至那个时候很久之后,我们都没有想到过最终会走到一起,好吧,应该说我没有想到。我还记得的是,和他一起开车往回走的时候,我们第一次聊到各自的生活,那个时候我还在抑郁症后期,有时觉得笑起来都很费力,本来和土豆他们约了一起去费城的chinatown吃晚饭,结果被个红灯把我们的队伍打断了,后来我们开车在chinatown转了一圈儿,大猫介绍了他很久前在此地的相亲史,我因为别的原因不愿意停留,就干脆没吃饭就走了。现在想起来,人生真的充满各种意外,谁也不知道是不是事先做好的安排。
大家吃饭吃的差不多了的时候,伴郎和伴娘要开始发言了。Yishu是大猫在美国最铁的哥们,所以义不容辞的第一个发言。这个可怜的孩子前一天被大猫忘在酒店的苦等,又是在婚礼开始前一点才告诉他需要他做toast,当然这都是某人办事不靠谱造成的,如果我是Yishu肯定要控诉他到死,不过人Yishu天性乐观开朗,一点儿不在意,拿了个纸片儿打了个草稿就开说了。后来看照片的时候,发现他的样子好像一级演员在唱歌一样,眉飞色舞神采飞扬。其实说的内容就是,1,大猫这人爱迟到,2,他终于拿到博士了恭喜他,3,他当初读书的时候,来参加party都是最后一个,匆匆的赶到就说“哎呀我饿死了有没有吃的”。4,这人很爱迟到。(如果大猫你会偷窥的话,那我承认这部分我略有夸张)。
接下来是JING发言,哎,得亏有JING给我撑腰啊,夸我是“文学女青年”。JING也再次强调了大猫爱迟到的特点,并且打了一个巧妙的比喻,说大猫赶飞机的时候,总是在人飞机都快关门的时候才临门一脚赶到,这次又是在R快要关上门的时候,及时的赶上了最后的机会。事后大猫很感慨的说,JING这个比喻想的还真精辟啊。然后JING又揭了他不少短,大猫嗖嗖的冲我放冷箭,小声问我:“这怎么她也知道?那个她怎么也知道?” 我呵呵干笑着打几个哈哈应付过去。
后来是啧啧的toast,上来啧啧就骄傲的说,她是我俩的媒人,底下一片惊呼。然后啧啧接着骄傲的说,她已经认识大猫19年了...我们再次重温了一遍大猫从小到大被中年妇女老师们宠爱的经历,作为一个perfect studetn/perfect kid的光荣历史。最好玩的是,啧啧说,她还记得大猫刚上初中时候的样子,就是跟现在没什么区别。大家都忍不住乐了,大猫也得意的乐了。直到今天,他跟同事一起吃午饭,同事还说,嗨,大猫,听说你是个perfect kid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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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The Knot (5) - [猫瓜]
上次seagod叫着要看蛋糕的照片,其实我们的蛋糕没有特别设计,两个人都喜欢圆的,wedding color订的是蓝色和黄色,考虑到budget,就挑了这个式样花纹。Robert说,在我们切蛋糕的时候,他一直等着看有没有比较dramatic的事情发生,例如我会不会把蛋糕抹到大猫脸上。我惊讶的说,原来可以这样的啊?早怎么没有人告诉我?大猫一本正经的说:“oh, I am a more classic guy...”
蛋糕我们选择的是vanilla的味道,当时试口味的时候也尝了其他的几种,比如椰子的,白巧克力的。可是我们还是很一致的喜欢香草。可惜这个蛋糕我自己只吃到了一块。据说美国有传统把最上面的一层留下来,冻在冰柜里,一年后纪念日的时候再吃。我们要搬家,所以没法保留。而且也实在说不清哪一天才是我们的纪念日。

比较特别的是这个蛋糕的topper,我们在网上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合适的。应该说选择并不少,可是很难找到真正合适的,要么就是显得很老气,要么就是傻乎乎,或者就又老气又傻乎乎还贵的要命。直到最后一个星期,我才无意发现了这个topper,名字叫“Love is always in bloom”。寄来的盒子里面有一张卡片,写了一段话,大意说,爱情就像花朵一样,需要每天灌溉,所以最好的就是男的浇水女的培植,这样分工合作好了,家庭就会和谐。写到这里,想到今天刚跟大猫吵了一架,就十分汗颜。

topper并不是最后一个临时买的,还有guestbook。也是找了一圈儿,没有特别喜欢的,又不愿意多花钱,拖到最后,就买了这个。

其实买这些小配件是个很矛盾的事情,既令人愉快又令人痛苦,当初我买Tiara的时候,看的literally的眼都花了,完全不知道该买什么好。到最后还是觉得开始在david's bridal试过的那个最漂亮,可是又舍不得去店里买,隔了几个月又去ebay上看,终于找到一个卖的,赶紧buy now买下来,觉得开心的不得了。而出发去婚礼的当天,我翻箱倒柜都找不到捧戒指的小枕头,后来想起来,很狐疑的问大猫咱们到底买了没有?最后没办法,临时在网上定了一个快递到邻居家,让他们第二天给我们带过来,不然可怜的超超就只能空手捧着盒子走了。
有的时候我也想,这个事情很微妙。看起来一个很光鲜的wedding party,其实分分寸寸都是这些细节的东西,说起来永结同心是很浪漫的一刻,可是在这一刻之外,全是点点滴滴的琐碎。当然也是因为我们不愿意花钱请wedding planner,可是我的好朋友也说,交给别人去做,就完全没有了那种“自己的”婚礼的感觉。我忍不住想,世间的事情果真是平衡的,听说过为了办婚礼吵得散伙的,虽然我们没有吵到那个地步,可是也真没少发生冲突。也许婚礼就是一颗糖,因为将来要一起经历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事情,所以先给一颗糖吃吃,让你能更有期待一些的走进那个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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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The Knot (4) - [猫瓜]
然后就是escort把我的手交给大猫,牧师问:“Who gives this woman away to this man?” escort 特别神气的大声回答:“Her family。” 然后我把花交给JING,两只手都握在大猫的手里,这个时候我看到他满头大汗,连头发梢儿上也都是汗珠子,在大太阳下闪闪发亮。可是要说这是从小当干部长大的好学生呢?条件再怎么艰苦,也一定不受干扰。哥们笑眯眯的握着我的手,努力的不露出大白牙,一往情深的看着我,还使劲儿的捏我的手指,我正好面对太阳,不过还好我不爱出汗,就也眯缝着眼仰着脑袋看他。
这个时候那个话多的牧师就打开了话匣子,blah blah blah,他真的话很多。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把他要说的台词给我们背了一遍,前后10分钟呢,还眉飞色舞手脚配合的。那之后每次跟他打交道,只要他一开口,想要打断他那就是件不可能的事儿。
大猫拽着我的手,牧师就呱呱呱,呱呱呱的说着,太阳大,他还知道戴了副墨镜。我反正听不太懂他说什么,一个是因为他有口音,第二个原因实在是没功夫听,然后他说着说着就跑了,走位十分飘忽,可是我们都不敢看他,前一天彩排的时候,他警告我们说,我们只能看对方不能看他,看他一眼他就要收我们30块钱,大猫还豪情万丈的回答说:“ok, make it 50”。我们上次登记的时候,主持婚礼的也是个老头,80多岁都走不动了的,说一个字要1分钟,整个过程也没有这么长,等他再飘忽回来,我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墨镜不见了,老头满头大汗白发飘飘,深情投入的又说了半天,才指示我们掏戒指,交换戒指。因为嗓子哑了,我吱吱叫着跟着他说了一句“I do”。
接下来就是拍照了。当时觉得好像有拍不完的照,可是回来一看,好像也没多少照片。
拍完之后我们坐马车往回走,真没想到这个马车那么慢啊,两匹肥硕的骏马,谁见着都夸一句“好马”,尤其是那两大屁股,浑圆结实,闪闪发光,可是走起来简直比人两条腿还慢。好不容易快到了,我们看到Robert提着架子飞快的跑过来准备照相,大猫说,咱亲一个给他拍吧,亲完一扭头,发现Robert正低着头调相机呢,大猫愤愤的说:“靠,白亲了。”
这一路差不多走了四十分钟,让人感觉真是漫长。后来我们对Robert说,走了好久哦,Robert挑着眉毛回答:“You tell me? I was waiting for you guys...”
到了Reception的地方,我回到dressing room把裙摆系起来,又是大家来帮我弄,Leigh还帮我系了俩超大的蝴蝶结,这个手艺我将来得好好学习一下。
然后就是进去,大家鼓掌,JING帮我拿了盘菜,大猫端着酒杯一个一个桌子去坐一下。多亏了这盘菜啊,不然我估计得饿死。我们请的DJ很酷,40多岁花白的头发,穿上西服很帅气,可惜没跟他合个影。
阿肥和大猫的师兄夫妇一起吃,笑嘻嘻的告诉我,可怜的西木被赶来赶去的,在这个桌子坐一下人家告诉他不行,到那个桌子人家又告诉他不行,最后只好端着盘子站到墙角去了。
好玩的是,Fayfay坐到我的身边,热泪盈眶的抱着我,特别特别激动的说:“我觉得你真不容易,你真是熬出头了。” 我愣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回应,然后她跟我说了半天她的小心事,给我乐坏了。我表姐一直在说,要Fayfay向我学习,赶紧结婚,我和阿肥异口同声的说,向我学习可就完蛋了...
回来后看照片,发现Fayfay在照片里站的笔直笔直的,果真是当过兵的人啊。
吃着饭,圆圆也时不时的跑回来,在我身边靠一下,或者仰着小脑袋看我,过一会儿就跑来一下,又跑走,再过一会儿又跑来了,他也不说话,就是用水灵灵的大眼睛这么看着,随便我抱着或者搂着。
Yishu的女儿Olivia就截然不同。上次在SF见到她,她看我一眼立刻就嚎啕大哭,这次虽然没有立刻哭出来,也一直瘪着嘴,盯着我看一下,然后就伸手把我推开。她很喜欢大猫,随便大猫抱,还搂着大猫的脖子。Robert说,没办法,这是你的问题。直到后来她困了,Yishu把她交到我手里,指着我的项链说,“看珠珠”,Olivia轻轻的把小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软软的蜷在我的怀里,用小手指一下一下的点着项链,当时的感觉,真的很象抱着瓜啊。
过了一会儿我过去找西木说话,他正和Alex和Helen聊天,我刚要开口介绍,他们一起打断我说,不用介绍了,他们已经打成一片了,正在讨论给西木介绍女朋友的问题。我说sorry啊,我今天只有一个single girlfriend,Alex说,别担心,我有俩个妹妹都可以介绍给他...西木不好意思的笑,说年纪大了的猥琐男就是有这个问题,到哪儿谁都问,why aren't you married,Alex大笑着说,下一句肯定是What's your problem。
整个吃饭的过程我好像都是做梦一样混过来,现在有点儿后悔为什么没有请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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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4
The Knot (3) - [猫瓜]
后来我干脆走到外面,找到我的escort,有个人一起等就好多了。escort对我说,真的很为我感到高兴,他说话一向非常直接,所以很干脆的跟我说,“你运气挺好的。” 后来坐在马车上也是,他很直接的对赶马车的说,“你们这可是easy job啊。” 路上经过很多游客,都笑着冲我挥手,说congratulations,赶马车的人说,人坐上马车哈,就自动的升级成了royalty,所以大家都会对你挥手致敬。escort呃首道:“yeah, I already have that feeling.”
到了门口下车再走进去就很正常,小圆圆已经在门口等着我,跑过来提着我的裙子,要多说一句圆圆,他可真是名副其实的帅哥,虽然只有6岁,简直可爱的不得了,那真是人见人爱,每个人都在说,“那个给你托裙子的小男孩实在太可爱啦。” 就连摄像师都忍不住要多拍拍他。

前一天彩排的时候,我穿了条半截裙(幸亏临时改主意没有穿牛仔热裤),圆圆妈妈一声令下,他就开始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一直坚持着抓着我的裙子。即使彩排的间隙,甚至结束了,他都尽忠职守,不方便抓裙子的时候,他干脆一把撩起我的衣服。后来吃饭的时候我站起来,他也一个箭步跑过来,揪住我的裙边,阿肥大叫一声:“这简直是小新嘛。”
正式婚礼的时候,小圆圆一直跟在我后面,穿着小西服外套,打着小领带,给热的满头大汗,头发都湿透了贴在脑门上,小脸给晒的红红的,却还是坚守岗位绝不放松。他可实在是太好玩了,太让人爱不释手了。
我远远的看到大猫站好了位准备出发,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穿那身西服,实事求是的说,胖胖的大猫在这身西服里,居然有了点玉树临风的味道。然后轮到我们走位了,可是音乐没变,我的escort 一直很紧张的问我,这样的步伐节奏可以吗?快了还是慢了?我们走还是不走?我稍微等了一下,发现估计音乐不会变了,就一扥他的袖子说,走吧。
现在能记得的,就是太阳很大,晒的人睁不开眼。本来被很多人看让我觉得很不自在,这时我拿出了从小上台讲故事前接受组织教育的心理素质,“抓重点,放小节”,跟自己说,别人的眼光都是摆设,盯着一个方向看就没事儿。然后我就盯着大猫,他笑眯眯的站在那儿也在看我,我还在心里想,你那近视眼看得见我吗?不过我看的很清楚,这样一步步的向他走过去,感觉果真是不同凡响,真的有一种一点点走到天荒地老的感觉,差点儿眼泪都掉下来了。以前看的言情小说的好多描写都蹭蹭的冒了出来,我心里还有功夫评论了一下,虽然很酸,不过挺是那么回事儿的,反正我脑子里没有别的新鲜词儿了,全是那些破书上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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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4
The Knot (2) - [猫瓜]
星期五的晚上我基本没有睡好,因为房间空调打的很低,我怎么也调不好,干脆睡觉前把空调关掉了。阿肥从加的床上硬把被子扯下来,然后又一个人把床竖起来,简直牛的不得了。我们互相威胁半夜可能会跟对方动手动脚之后就睡下了。那天我洗脸的时候,常带的护身符断了,不偏不倚的掉在洗脸的池子里,还好没有掉下去。我当时就愣住了。
婚礼前不忙的时候偶尔会胡思乱想一下,后来我决定还是要把这些胡乱的想法都处理掉,而处理的方法就是说出来,当然我一贯的做法就是去找阿肥倒垃圾。说了几次之后感觉就好多了,不过越是临近日子,心里越是紧张,这些年我好像还真没这么担心过一件事情,到护身符掉下来的时候都有点儿傻了。
好不容易睡着了,2点收到我妈发来的短信,还是洋文的,写的居然没有任何语法错误。再勉强睡到4点,活活被热醒了,于是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了。就这样折腾到早上6点45,忽然电话响了,我抓起来说hello,却没有人说话,挂了电话之后没多久就该起床了。结果阿肥也跟着我起来,我洗完澡出来告诉她昨儿护身符断了的事儿,尽力说的轻描淡写一些,她安慰我说,没事儿,回头换根绳子再戴上好了。后来我跟大猫说这事儿,居然被他嘲笑,说我太迷信。
总之,那个神秘电话后来证明是叫的cab司机搞错时间了,然后我挂电话的时候又没有挂好,所以他们一直打不进来。直到后来才解释清楚。
然后我和JING去化妆的地方,司机是个颤巍巍的白头发老头,开车开的很是晕头转向。一路还在不断的祝福我,不断的说好话。到了地方却到早了,我们俩干脆在大街上溜达起来,我才发现忘记了换鞋,穿着家里的拖鞋就跑出来了。
星期六的早晨街上人很少,除了偶尔经过跑步的人,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我们两在清晨的天气里走来走去,不是很热,也并不冷,整个小town都有种安谧的气氛。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自从离开公司,我好像很久都没有这样近的单独跟谁呆着聊天了。忽然之间有点儿象回到北京,而且也很奇怪的,想起昌平和延庆,大概是沿街的房子们都太土了吧。这次婚礼有很多值得纪念的moment,而我们并肩溜达的这半个小时算是其中一个。
化妆就没什么可说了,基本跟上次试的一样,因为没有睡好,有大大的黑眼圈和眼袋,不过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化完妆之后赶到dressing room去换衣服,路上JING接到大猫的电话,说着说着她就乐了,我问她乐啥,她笑眯眯的说,大猫让你开心点儿,别那么紧张。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大猫号称说要早早的9点就到现场,结果其实这个时候奔10点了他还没到,还在路上呢。打电话给JING就是为了稳住我,电话里告诉她说:“表让她知道我还在路上,那样她肯定会freak out的...” 而我们的limo前脚进村,大猫的车其实就跟在我们的后面。我下车的时候还鬼鬼祟祟的想着要躲开“早到”的应该正在布置现场的他,没有想到其实他正鬼鬼祟祟的跟在我后面用力的想躲开我。
换衣服也没什么可说的,本来这些天我还琢磨着是不是应该减肥,结果好像我又瘦了一圈,本来合身的裙子都往下垮。当年啧啧结婚的时候也是,我发现她瘦了好多,本来还觉得自己不会那样。结果那天只好让啧啧帮我拿别针扎了一圈儿,免得走着走着裙子掉了。
老实说我不习惯当女主角,大概是我比较喜欢那种躲在幕后操纵的感觉。可是小小的dressing room里,几个女的这样挤在里面,自己换完了衣服再帮我换,再补补妆什么的,我好像第一次有了姐妹的感觉。阿肥掏出她的无敌高跟鞋,量了一下,比我的鞋子还要高上一寸,简直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她解释说,因为这次没有带光头老公做accessery,就只好拿高跟鞋来impress我啦。其实我觉得她的红裙子更加令人印象深刻,我真喜欢她这个样子,非常的自然。
最后大家都先下去,我一个人在小屋子里坐着等马车准备好。啧啧走之前问我,一个人呆着不会害怕吧,我说当然不会。大白天的。可是当大家都走了之后,我就开始觉得有点儿怕了。并不是怕鬼,而是那种忐忑,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有的人会临阵脱逃。我给阿肥打电话,她在大猫旁边,电话里听着他正在跟到达的客人打招呼,象个大人一样。那种感觉真是很复杂。其实这半年以来,我自己的心态都改变了不少,听到从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完全可以想象到下面的情形,心里真是又紧张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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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的半死回来了。大概记录一下过程,照我的记性,估计坚持不了多久就会给忘光了。
我的嗓子彻底哑了,不过这样也好,大家纷纷对我表示同情,觉得都是我一手操办给累的。其实整个过程主要是大猫在忙,一个是他干劲儿比较大,二来这人很挑剔,事儿多,就算我办了他还会几歪,所以干脆很多事儿都是他定的,只有他懒得定或者没时间定的,才由我来安排。昨天摄影师说,大猫的脸上长了个包,估计是累的,要不要PS掉,大猫得意洋洋的说,他身体好,不过也会stressful的产生反映,只是不象我失声,换个方式长包了而已。我说我可宁愿哑嗓子。
总的来说很幸运,前一天赶去rehearsal的路上,大家纷纷堵车,前后脚堵在95上,反正急也没用。不过可能因此攒了人品,第二天的天气很好,比前一天凉爽,又比后一天晴朗,没有下雨,在树荫下还会觉得很凉快。整个过程也没出什么意外,基本就是按部就班的走着,就是从花园里坐马车回来的时候走了太长时间,给我热的。那马一边扭着大屁股慢慢的走,一边还拉shi,路过树枝还非要吃两口。吃的时候还不肯跟另外一匹马分享,如果她伸过头也要吃,这个马就故意把头别到另外一边,让她吃不到。路过熊山的时候,一头黑熊爬到树顶上,卡在树枝丫里睡觉,那棵树还挺高的,估计我徒手根本爬不上去,看来那头被小猫吓到树上的熊也不是唯一一个啊。
回想起来有些过程也很好玩,我表哥表姐也来了,我先去找到他们,然后接上阿肥一起吃饭,聊天聊的餐馆都打烊了。回到家里,大猫说,主持婚礼的牧师给他打了个电话,开口就没停,一直在说,放心吧,从现在开始他就不吃饭以免食物中毒,也不开车以免出车祸,还不出门以免被车撞...这个老头就是话特别特别多,是我见过最能说的人。果真在主持仪式的时候也是,呱啦呱啦呱啦特投入的讲个不停,一边讲一边还走位飘忽,真是很神。阿肥说老头当天要赶三个场子呢。
大猫这人总是迟到就不用说了。
后来rehearsal完了,他才恍然大悟想起来,把一个伴郎给忘记了。人没车,一直在酒店苦苦的等着他去接,结果这位的手机没电了,压根把接人的事儿给忘了。伴郎只好给我打电话,我没听见,看到miss call又是不认识的号码,就没有搭理。直到最后要走人了,才查voice mail,发现是伴郎给我打的。大猫还很恼羞成怒的问我:“你为啥不接电话啊?” “没听见呀” “那你看到Miss call为啥不打回去啊?” “我又不认识这个号码。” “那怎么不赶紧查留言啊...” “....你丫自己查去吧!!!”
然后他指示我带着大部队先去吃饭,自己率领小部队去接人,幸亏我们(也就是我这边的人)特别有经验,很快的找到了地方,坐下来了不说,还都把parking的问题都解决了。同时还有一对儿鬼子老夫妇,是大猫以前house family,我只好上去硬着头皮陪聊,从white tea的能量大一直聊到最近的loan很不好办...我的嗓子基本就是毁在这儿的。等了快40分钟,小部队的人才在某人的带领下姗姗来迟。吃完饭各自回酒店,我让大猫把我们的东西先拿上去,车里全是东西,还有婚纱,他很懵懂的问:“恩?有啥要拿的?” 给我噎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因为时间来不及了,我赶不上做指甲,啧啧跑去附近的drug store买了一套做指甲的工具,然后上来找到我和阿肥,我们三个一边看电视,一边骂啧啧的坏同事,一边给我做指甲,做的还真的很好,令人吃惊的好。
比较分特的事情是,我之前琢磨了半天,决定给大猫写封情书,表达一下感激之情。可是最近琐碎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收拾东西,跟人谈价钱,买酒水,这个那个的,往往刚酝酿好情绪把自己感动一下,立刻就被俗事打断。后来终于找到一点空白时间,坐下来写了一页纸,真是绝世的好头啊,以我现在的性情,能写出如此肉麻一往情深的东西,真是千载难逢的事情。
结果,开了个好头的信纸放在桌上,收啊收的...不见了。等过了两天再想起来,到处找都找不到,我还跑到大猫的房间去翻了翻,不会不小心连着别的材料一起交给他了吧(其实可能性很大),反正总之,最后还是没找到。只好回到桌子前面,咬着笔杆绞尽脑汁的再想。这次完了,根本榨不出那么浓烈的情感,连“帅哥”的帅字都写错,写成了“犭巾”。然后反复提醒自己,这次千万不能再忘记了!
后来大猫知道这个过程的时候乐坏了,说这实在是太典型的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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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忙的前心贴后背啊。婚礼要准备的东西层出不穷,唉,让我说什么呢?我背后腹诽的也挺多的了,就不在博客上唧唧歪歪了。
昨天列了个单子,把最近要做的事情给整理了一下,发现每分每秒都不能停,包括搬家。今天一口气把我的大部分衣服都塞到了大袋子里,那真的是很巨大很巨大的袋子,我只能背着走,而且背起来很象贼。可是剩下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收拾,看着我就想哭。
这两天大猫一直在几歪“Sign”的问题,他非要我做标牌,还恨不得写上长长的一段话贴在门口那样,指导大家找到婚礼和吃饭的地方。就为了这个,我跑了两趟homedepot,今天又跑了一趟Michaels(明儿还得去)。
做Sign是个看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容易的事情,首先我们到处找牌子,最后在IKEA发现了不要钱的纸板,大小正好合适,然后去homedepot买喷漆,然后又拿了homedepot不要钱的木杆。接着我用PS调出字体模板,一个个试过来,然后让大猫打印,好不容易这人同意了,打印了两张模板回来,我开始剪字体。
今天早上先把纸板喷上底色的油漆,然后琢磨剪字体的问题,发现不现实,还是去买现成的字母比较好。在Michaels转悠了一圈,挑了几盒字母回来,发现不对,又让大猫再跑一趟,买回刻刀和两张软塑料纸,这样可以刻字母模板,然后再喷漆。
晚上还先去Costco买酒水,顺便我又去了趟homedepot,这两天就跟着了魔似的,看见字母就往上扑。拿回家之后,发现还是不够好,先拿纸剪出箭头,然后喷漆,发现纸一下就湿了,喷两下就卷了起来,这样周围就糊了。于是换软塑料纸,这下稍微好一点了,可是还会卷。一咬牙我蹲厕所里开始割纸板,把纸板挖出个洞来。然后再去喷,这下就好多了。
可是如果每个字母都这样挖洞,一个太费时间,二来边缘肯定不均匀,想来想去,还是干脆贴现成的字母得了。然后我拿出胶棒,一个个的抹上胶水,贴到板子上。就是这样的效果啦:

虽然看起来很拙劣,箭头的周围也很朦胧,可是我却爱不释手,这就是我的“三条腿小板凳”呀。
那天lance说,他们结婚的时候,他老婆亲手做的小礼物,给一对儿小熊穿衣服,现在想来,真是浩瀚的工程。
我念中学的时候,上过缝纫课,被迫的。大家一起学习用缝纫机踩椅垫。不幸的是我的缝纫机老坏,动不动就绞线,开始的时候我叫老师过来帮我看,后来我就自己拆机器,到最后我的椅垫作业是我妈给我做的,可是我学会了修缝纫机。
我小时候还叫唤给我爸打毛衣,打着打着变成了背心,然后干脆变成了手套...最后变成了指套。
不过有个成果是我把我们学校的校服给拆了,自己缝了条短裤。虽然从来没有穿出去过,但总算两条裤腿很标准,互相没有串到一起去。
其实我针线活还挺好的,缝个被子啊被套啊床单啊什么的基本没有问题,以前我还会自己给裤腿勾边,后来觉得这种小活儿太浪费时间,可是其实节省下来的时间还是都拿去玩游戏上网聊天了。
那天去IKEA的时候我就说,很多东西其实都可以手工做的,今天逛了Michaels之后,发现美国的这方面条件实在是太好了。这个sign大大的鼓舞了我的士气,更加坚定了不久的将来我要自己做cushion的决心。上次和Tao一起去某个店里做cushion,我的妈啊,5个cushion要700多块钱,左算右算,打了无数折下来,还要500多。其实我光用手缝就好了,只要我能耐心坐的住。
这俩天瓜也很抽风,家里乱的一塌糊涂,就属它最高兴,常常很激动的跑来跑去,累了就自己去睡觉。不过它现在有进步了,虽然还是不太肯跟我小鸟依人,但是至少在它睡着的时候,如果我想小鸟依猫一下,它不再会一脚踹在我的脸上,然后愤愤的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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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忙的焦头烂额。星期五晚上跑去上课,上完了课飞快的去取改size的戒指,然后回来中国店买下个礼拜要吃的菜。前一分钟还在号称全美最贵前三名的mall里转悠,后一分钟就在菜堆里捡茄子,这个对比还真是意味深长啊。
回来收拾一下不知道怎么一下就12点了,哦,跟家里人打电话,大猫很简单,他妈问起任何事情他都说“恩,很好,很顺利,没问题。” 然后妈妈就很高兴的夸奖他又聪明又能干,他羞惭的都不好意思复述具体夸他的内容。我妈就比较复杂一点儿,如果我说我着急呢,就告诉我急也没有用。如果我不着急呢,那就非要这样或者那样,不然不足以推进事态发展。如果你告诉她那样不行呢,就会生气,气呼呼的说“就是提醒你一下,做不做在你”。我每次打完电话都骂自己贱,为什么不能学习大猫守口如瓶呢?
星期六的重点活动是去以前的同事家玩,吃了好多好多好多的好吃的。我一边嘴里塞满了吃的,一边站在门口眼巴巴的看着即将烤好的羊肉串。leigh说,怎么样?现在结婚了就可以加入我们妈妈团啦?我心里在滴血啊。自从我结婚之后,简直是被双方抛弃,已婚的妈妈们嫌弃我没有小孩,未婚的姑娘们嫌弃我有老公,都不带我玩。以前还好,可以偶尔跟女同事出去fun一下,现在有时大猫兴起还非要求当小尾巴。那天我们吃饭,女的一桌男的一桌,自发的各找各的八卦打听,就大猫一个男的,安安静静的非常低调的坐在女的这桌,不停的往嘴里塞着东西,我们都八了好一会儿才发现里面混了个粽子。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不过还是需要表扬一下大猫,他一到,大家就开玩笑说快来片鸭子...然后哥们真的就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开始片人生的第一只鸭子...真是有勇气啊。
后来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的感慨,以前总觉得跟妈妈们不搭调,玩不到一起。现在可以玩到一起了,又得走了。那天Sherry开玩笑的说,我们公司的这帮人就像一大家子似的,碰到了连hello都不用讲,直接就开始八卦。想想也是啊,我们不仅仅是妇女同志们熟悉,就连家属都熟得不得了。吃完饭就围着桌子吃花生开茶话会,当时我就忍不住想,都说要找组织,这不就组织吗?跟国内有啥两样?就是回头又得重新开始交朋友,可是怎么交才能象这认识了七八年的一家人一样啊。
昨天的主要任务是采购,先跑IKEA看家具,我拿着小本本和笔一个个记下来,大猫还在念叨说,会不会显得太便宜啊...这些天在网上看家具,从Boconcept到Crate & Barrel,对比起IKEA的东西,这儿就跟不要钱似的。昨天邻居来问我房子的事情,我说起来都唏嘘,说到婚礼和房子就很有种以头抢地的冲动,真是身不由己的就上了正常生活的轨道,那天大猫很低落的感慨,说觉得好像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被推到轨道上了一样,我听着言下之意挺怅然的,不知道将来要是要生小孩,是不是又要再绝望一次啊。
我以前啊小时候,总是潜意识里觉得自己很牛叉。我那种潜意识和大猫不一样,他是特自我骄傲的那种,被老师和家长给夸的,还算有资本。我是自己觉得自己特special的那种,就是你们其实都不懂我有多特别,我就算是狗尾巴草但其实也是孤标傲世的那个莲花儿啊(好恶心)...现在真是逐渐一点点的把脚放在地上了,很多想象的东西都变成现实了,感触良多,感触良多。
星期五晚上做梦,梦到第二天就是婚礼,活活给吓醒了。







